六、推進試驗區建設和區域協調發展
加快長株潭試驗區改革建設步伐。圍繞增強長株潭城市群核心增長極的輻射帶動力,堅持先行先試培育改革創新優勢,力爭在構建“兩型社會”體制機制框架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突破。突出體制機制建設,全面推進各項綜合配套改革,以節水節地節能節材等為重點,創新資源節約機制;以整治環境污染為重點,建設生態環境保護機制;以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為重點,創新土地管理體制;以建立公共財政均等化轉移支付為重點,探索完善區域財稅體制;以打造區域金融中心為目標,創新投融資機制;以探索城市群管理新模式為重點,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創新;以有效整合各方面資源為目標,加強“兩型社會”建設的國際國內合作。大力推進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完善長株潭現代交通網絡,加快“七縱七橫”城際主干道、“3+5”城市群城際軌道以及長沙地鐵、港口站場建設,加快黃花機場的提升改造,加快航道疏浚,推進長沙湘江綜合樞紐等“五港一樞紐”建設;率先推進電信網、互聯網和廣電網三網融合;大力實施湘江綜合治理,確保全面完成世行貸款項目湘江防洪景觀道路建設任務,重點實施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流域截污治污、城市潔凈和生態建設工程。加快構建“兩型”產業體系,在工程機械、電動汽車、軌道工程、太陽能電池、風力發電、節能環保等方面,集中實施一批重大產業項目。著力推進高新技術基地建設,重點建設梅溪湖高科技園區、岳麓山大學城等產業功能區,積極搭建“兩型”專業化公共技術研發和推廣服務平臺,推動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設備、軟件等高新技術產業聚集發展,使試驗區成為高新技術的集聚地、孵化地。大力培育現代物流、文化創意、金融保險、信息咨詢和會展等服務業,重點規劃建設長沙空港、株洲石峰、湘潭九華、岳陽城陵磯等一批省級物流園區。著力打造以長株潭為核心的區域消費中心。高起點推進示范區建設,大膽創新、大膽突破。
推進城鎮化進程。積極推動城市群的培育和發展,著力拓展長株潭試驗區的空間和外延,突出支持一批發展潛力大、區位條件優越的縣級市發展成為中等城市和區域中心城市,不斷完善以“3+5”城市群為核心、其他市州中心城市為重點、縣城和中心鎮為依托,特色鮮明、優勢互補的城市發展格局。堅持把著力點放在加快發展中小城市、縣城擴容提質和邊界中心城鎮上,科學整體規劃全省縣城、小城鎮,創新城市發展思路,提高城鎮土地集約利用以及基礎設施、商住區、產業區建設水平,完善城市管理,加強城市公共服務。積極探索以BT、BOT方式推進城市建設。著眼增加城鄉就業、帶動區域發展,因地制宜發展城市產業,形成資源集約利用、發展優勢互補、帶動效應明顯的城市產業格局。完善落實促進農民工在城鎮落戶的政策措施,統籌引導農業人口到城鎮就業和定居,鼓勵有穩定職業和收入的農民工及其子女轉為城鎮戶口,納入城鎮社會公共服務體系。
協調區域發展。加強規劃和引導,形成各具特色、分工明確、聯系緊密、互補發展的區域經濟發展格局。強力推進城陵磯臨港產業新區建設,依托長江黃金水道,打造與長三角聯系、深化與東部沿海省市合作、加強與中原腹地經貿交流的重要基地。推進湘西地區大開發與開拓西部大市場緊密結合,繼續把湘西自治州作為全省扶貧攻堅主戰場,創新扶貧形式,加大對口扶貧力度;抓好第二輪省級規劃產業項目掃尾,啟動規劃第三輪湘西大開發產業項目建設。繼續實施退耕還林專項規劃,加大扶貧開發和以工代賑力度,支持邵陽等地依托資源建設綠色經濟產業帶,加快建設懷化等面向西部的區域商貿物流中心。著力推進衡陽、郴州和永州等湘南三市的開放開發,支持創新開放合作模式,在更高層次上實現與粵港澳經濟的融合。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扶持政策,支持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支持貧困地區解決融資難等問題,鼓勵優勢企業與貧困地區中小企業加強合作,促進老、少、邊、窮、庫區加快發展。
發展壯大縣域經濟。堅持把縣域經濟作為統籌城鄉發展的主要著力點,大力推進體制創新,繼續簡政放權,加快建立以服務“三農”為目標,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的縣域經濟發展機制。堅持培育和突出特色,選擇適合縣域經濟發展的產業和項目,走“專、精、特、新”的路子,大力發展品牌經濟,培育縣域特色支柱產業。堅持產業集聚發展,大力發展和提升園區經濟,打造縣域產業板塊,形成一批區域經濟次中心。
七、深化改革擴大開放
繼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深入實施“大公司大集團”戰略,推進新一輪省屬國有資本布局調整,促進國有資本向優勢行業和領域集中,提升國有企業核心競爭力。完善國資監管體制機制,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改善以重大事項管理為主的宏觀管理,擴大董事會建設試點范圍。探索建立股權期權激勵機制。完善國有企業內部管控體系,開展全面預算和全面風險管理試點,強化業績考核和債務風險監控,完善總會計師職責和外派監事職能,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總法律顧問制度。逐步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國有資產處置監督體系。
深化財稅金融和投融資體制等各項改革。財稅方面,著力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推進財政省直管縣改革,擴大縣市自主權,強化縣市在資金分配、使用、監管等方面的職責,增強縣域發展活力。深化部門預算、國庫管理和政府采購改革。健全公共財政監督體系,加強稅收征管和非稅收入管理。完善公共財政支出體系,推進政法經費保障機制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積極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推進大用戶直購電試點。投資方面,規范政府投資決策程序,大力推行投資評審和績效評價,完善項目審核備案制。推行政府預算內投資項目公示制、專家評議制和代建制。金融方面,加快“四行一社”改革重組區域性商業銀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推進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積極搭建長株潭系統性融資平臺,爭取盡快設立長株潭場外交易市場(OTC);培育上市后備資源,支持企業進入主板、創業板上市融資;加強稻谷、油菜籽和棉花期貨交割庫建設,積極爭取設立鋼鐵、鉛鋅期貨交割庫;鼓勵發展各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構建區域性產權交易市場;推進保險改革創新,積極開展科技創新保險試點;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優化金融發展環境。農業方面,繼續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穩定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促進農村土地有序流轉;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發展農村貸款擔保機構;繼續開展水稻、棉花、森林等政策性保險試點;基本完成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確權發證任務,擴大國有林場改革試點。
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凡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文禁止的領域,都要允許民間資本進入,積極鼓勵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制改造,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公用事業、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等領域,從招投標、政府采購等方面保障非公企業的平等參與權,切實保護民間資本的合法權益。堅決清理和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費和政策,促使非公企業平等獲得發展所需的各類生產要素和資源。深入實施“一法一辦法”,進一步完善財稅、信貸、技改等政策,健全信用擔保體系,擴大中小企業基金規模,加大信貸傾斜力度,探索建立中小企業直接債券融資體系,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支持中小企業加快技術改造,促進轉型升級。進一步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完善公共服務平臺,重點扶持小企業和微型企業加快發展。繼續實施“百千萬”工程,支持一批有實力、有規模、有前景和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加快發展。大力鼓勵全民創業,繼續抓好30個創業示范基地建設,支持一切有創業愿望和能力的人士自主創業、興辦企業。
提升開放型經濟水平。堅持開拓國際市場與擴大國內市場并舉、“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統籌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促進對外貿易穩步回升。用好國家調整出口退稅、出口信用保險和貿易融資等政策,重點優化進出口結構,穩定傳統市場,開拓新興市場,鼓勵創新出口方式,擴大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國際競爭力強的產品和服務出口,支持汽車零部件、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煙花爆竹、陶瓷等產品出口。鼓勵進口先進技術裝備。發揮長沙金霞保稅物流園、郴州出口加工貿易區的平臺作用,大力發展保稅物流。建立國際電子商務平臺、海外營銷服務體系和貿易保障預警機制。提升引資質量和水平。把招商引資與推動產業結構升級、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結合起來,更加注重引進先進生產要素。加強外資投向引導,進一步擴大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節能環保業、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農業利用外資的規模。積極承接產業轉移,突出抓好重點承接地和重點承接縣、試點縣、示范園區建設。以湘南三市為重點,完善規劃配套,打造以制造業為主的加工貿易承接基地,促進加工貿易向高端環節集群、集約發展。充分發揮郴州供港澳農產品檢驗基地和國際物流園的平臺作用。大力推進服務業開放,積極承接和發展服務外包,引進國際服務業大公司和知名品牌,加快把長株潭打造成服務外包基地城市群。堅持靠大聯強,大力引進戰略投資者,加強與世界500強企業、港澳臺大企業、央企和大型民營企業對接合作,重點引進一批高端制造、戰略研發環節的項目。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吸引更多跨國公司在湘設立區域性、功能性總部。充分發揮湘商和湖南異地商會以及中介組織在招商引資中的作用。優化貿易投資環境。著力解決土地、融資、能源等瓶頸制約,改善物流、交通和口岸大通關條件,健全海關、檢驗檢疫、電子口岸、電子商務、投資促進等相互協調的工作機制,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不斷深化區域經濟合作。積極培育區域合作新的增長點,積極參與泛珠三角及中西部地區經濟技術合作。以上海世博會為契機,加強與長三角區域的合作交流。辦好滬洽周、歐洽周、臺灣湖南周等重大活動,推動國際經貿、科技和文化交流。大力實施“走出去”戰略,支持骨干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投資境外能源、資源開發,設立營運基地,擴大境外工程承包和勞務輸出,推進國際交流合作。積極拓展援外項目。加快培育本土跨國公司和國際品牌。加強對外投資法律服務和風險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