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西寧10月27日電 青海省委、省政府把扶貧開發作為全面解決民生問題的重中之重,根據國家扶貧戰略和政策體系進行調整完善的重大決策,并結合本省實際,確定將扶貧標準調整為:農民人均純收入1300元、牧民人均純收入1500元。
為進一步加大扶貧攻堅力度,加快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從今年3月份起,全省各地開展了扶貧標準調整前期工作,對全省貧困人口進行調查摸底和建檔立卡工作。在對各地調查摸底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匯總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全省農牧民人均純收入、消費支出以及毗鄰省份的扶貧標準,決定將扶貧標準進行調整,力爭全省貧困地區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0%以上,年均減少貧困人口18萬,到2015年使80%的貧困人口實現脫貧;到2020年貧困地區基礎設施顯著改善,社會事業全面發展,人口素質明顯提高,特色優勢產業基本形成,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絕對貧困現象基本消除。
青海省扶貧開發局局長羅松達哇說:全省扶貧工作要努力實現五個轉變:在扶貧開發目標上由以解決溫飽為主向增加收入、縮小差距轉變;在扶貧開發制度上由開發式扶貧向開發式扶貧與低保式扶貧并舉轉變;在扶貧開發力量上由單純依靠扶貧開發部門向各部門和全社會齊抓共管轉變;在扶貧開發投入上由扶貧開發專項資金分散使用向整合各類資金集中扶持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轉變;在扶貧開發方法途徑上由單村獨戶實施扶貧開發項目向統籌規劃、連片開發、集中規模、綜合治理、區域推進轉變。具體工作中重點抓好以下七個方面的工作:堅持集中連片開發,大力實施整村推進工程;積極實施異地扶貧開發工程,切實改善貧困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大力發展特色產業,扎實推進產業化扶貧;進一步強化培訓,提高貧困群眾綜合素質;加大社會扶貧力度,合力推進扶貧攻堅步伐;創新扶貧開發機制,推動扶貧開發科學發展;完善扶貧政策體系,切實加強對扶貧開發工作的領導。(記者郅振璞 孫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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