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設新農村的過程中,如何有效解決大面積的農牧區貧困問題,是擺在青海省面前的一大難題。青海省副省長鄧本太分析認為,做好新時期扶貧開發工作,該省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是繼續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全面提高扶貧開發水平。開發式扶貧是扶貧開發政策的核心和基礎,在國家和社會必要的幫助和支持下,要動員貧困群眾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科學開發當地資源,形成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能力。就青海而言,目前一些干部群眾對開發式扶貧與農牧區低保的關系在認識上模糊不清,認為建立了農牧區絕對貧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貧困問題就解決了,這種思想只會助長貧困群眾等、靠、要的依賴思想。因此,一定要轉變觀念尤其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思想觀念,加大開發式扶貧的工作力度,以提高扶貧開發整體水平。
二是大力實施整村推進戰略,切實加大綜合治理力度。實行整村推進是近年來青海省扶貧開發的成功經驗,要繼續以貧困村為重點,整合各類扶貧資源,集合各方扶貧力量,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對扶貧開發重點村分期分批實施產業開發、綜合治理、配套建設。同時,在扶貧工作中要整合部門資金,幫助貧困村解決飲水難、行路難、用電難、上學難、就醫難等問題,達到分期分批整村脫貧的目的。
三是堅持幫扶措施直接到村,項目資金覆蓋到戶。要堅持“真扶貧、扶真貧”的扶貧開發宗旨,做到扶貧項目、資金、科技培訓落實到村到戶,切實讓貧困人口直接受益,真正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各族貧困群眾的根本利益。
四是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形成扶貧開發合力。各級黨政機關定點扶貧單位要確定幫扶干部,制定幫扶計劃,落實幫扶措施,要改變單純物質支援的方式,重視干部交流、信息服務、人才培訓、科技推廣、產品銷售和勞務輸出等。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
五是創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機制。各級政府部門要引導貧困農牧區轉變生產觀念,轉變傳統的生產經營方式,將扶貧開發與統籌城鄉發展,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新農村建設,生態保護和建設,加快發展教育、科技、文化、計生等社會事業,對口幫扶、定點扶貧、社會各界參與等社會扶貧結合起來。特別是縣一級政府,要直接負責扶貧開發目標、項目、資金的落實,明確責任,把責、權、利一致起來,建立嚴格的目標考核體系,以使扶貧開發工作取得實效。(記者張進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