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財政向13個市縣及省民宗廳下達2007年民房改造財政扶貧資金2000萬元,共改造民房8000戶,每戶改造資金約2500元,并要求各市縣應根據財政扶貧資金項目計劃,明確項目實施單位及負責人,各項目須實行公告、公示制度。這筆資金要與生態文明村創建工作結合起來,努力把農村建設成社會主義文明的新農村。同時,還要求各市縣財政局要積極與民宗局密切配合,共同組織,監督實施,待項目完工后,要積極參與對項目的驗收和資金結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