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從明年開始,對移民扶貧異地開發項目將實行申報制,對移民扶貧項目縣(區)驗收優秀的,將適當增加下年度項目資金規模,對不合格的縣(區),暫停下年度移民扶貧項目。這是記者近日從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的。
據統計,陜西省目前需要移民扶貧的人口約70萬人,這些貧困人口搬遷面臨的空間小、地難找、任務重、投資少、標準低的矛盾日益突出。為此,省上近日出臺了《關于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進一步加強移民扶貧異地開發工作的意見》。《意見》要求,從2008年開始,我省的移民扶貧項目實行申報制,省上不再預先下達移民扶貧資金規模,由各市、縣(區)根據實際情況,于每年8月底前,向省扶貧辦申報下年度移民扶貧項目,省上根據總資金量的投入情況,下達項目計劃。同時,移民扶貧工作經費配套的比例,各市級要按照不低于當年移民扶貧項目資金投入的3%;縣(區)按照不低于當年移民扶貧項目資金投入的6%配套工作經費,分別由市、縣(區)財政予以解決,市、縣(區)還要繼續落實每搬遷一人配套500元的政策規定,以確保移民扶貧工作順利開展。
《意見》規定,各地在移民扶貧異地開發工作中要充分體現移民戶的意愿,堅持瞄準貧困原則,搬遷對象必須是年人均純收入在865元以下的貧困戶,但要優先安排年人均純收入在625元以下的絕對貧困人口,同時要堅持自愿原則、堅持分戶自建原則和堅持有土安置原則。對移民安置后,戶籍要實行屬地管理,子女上學、群眾就醫和其他公益事業,與遷入地群眾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為了有效推動移民扶貧異地開發工作,省上每年將對實施移民扶貧的項目縣(區)進行驗收,實行獎優罰劣的激勵機制。凡是驗收優秀等次的縣(區),適當增加下一年度項目資金規模;對驗收不合格的縣(區),給予通報批評,責成限期整改,并暫停下一年度移民扶貧項目;對違反政策規定、群眾反映問題較多、社會影響較大的縣(區),經核查問題屬實者,視情況扣減下年度移民項目資金。(記者 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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