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頒布前已經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醫療機構,在本辦法頒布后3個月內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部按照本辦法審查,審查同意的,發給批準證書;審查不同意的,不得再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所稱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是指運用醫學技術和方法對配子、合子、胚胎進行人工操作,以達到受孕目的的技術,分為人工授精和體外受精-胚胎移植技術及其各種衍生技術。
人工授精是指用人工方式將精液注入女性體內以取代性交途徑使其妊娠的一種方法。根據精液來源不同,分為丈夫精液人工授精和供精人工授精。
體外受精-胚胎移植技術及其各種衍生技術是指從女性體內取出卵子,在器皿內培養后,加入經技術處理的精子,待卵子受精后,繼續培養,到形成早早期胚胎時,再轉移到子宮內著床,發育成胎兒直至分娩的技術。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2001年8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