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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切實加強已婚學生的生育管理和服務
各高校要建立在校學生婚姻狀況登記備案制度,及時掌握在校學生結婚情況。已婚學生應自覺遵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及高校學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已婚學生《生育服務證》的辦理,夫妻均為在校學生、且戶口都是高校集體戶口的,在女方高校集體戶口所在地辦理;夫妻一方是高校集體戶口、另一方是非高校集體戶口(即家庭戶口或者其他單位集體戶口,下同)的,在另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夫妻均為非高校集體戶口的,在女方戶口所在地辦理。
辦理《生育服務證》及生育子女的情況應當納入該學生的人事檔案。
為保障母嬰健康,保持學校正常教學科研秩序,建議已婚女學生生育期間辦理休學手續。對于已婚學生合法的生育,學校不得以其生育為由予以退學。
已婚學生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屬于國家規定的免費基本項目的,其費用由高校統籌解決。已婚女學生妊娠檢查、分娩等費用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原則上,生育的學生畢業后在工作單位或社區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并按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高校學生在校期間違法生育的,按照其戶口所在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規定處理,所在高校可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是黨員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