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太原市非本地戶籍人口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正式實施。“新規”決定,我市對非本地戶籍人口實行居住證管理制度,凡離開常住戶籍所在地到太原居住的人員都需要辦理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且居住滿5年就可以申領太原常住戶口。居住證取代原先的暫住證,意在何為?
群眾辦證 政府“埋單”
在市公安局戶政管理支隊,記者看到了“居住證”的設計樣本。“居住證”大小與身份證相似,上邊的內容除了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照片,還有戶籍所在地和現住址,以及編號。
“在費用上,辦理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不收取任何費用。據統計,目前,我市登記的流動人口有40萬左右,實際數量應該在80萬以上。”市公安局戶政管理支隊隊長助理梁躍紅表示,“每張居住證的工本費為25元左右,經費完全由政府財政支出,這就是說,如果這80萬人全部辦理居住證,政府就要拿出2000萬元。”
“辦理程序更加簡單,除了所在轄區的派出所,非本地戶籍人口還可以到社區辦理。”梁躍紅表示。“新規”規定,非本地戶籍人口在到達現住地3日內,持身份證到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用人單位、經營業主或者學校,雇傭或為非本地戶籍人口提供住所的,由用人單位、經營業主或者學校到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集中辦理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受公安機關委托設立的服務管理站協助公安機關對轄區內非本地戶籍人口租賃房屋進行登記,發放居住證。
“換湯”更“換藥”
推行居住證制度,不就是給暫住證貼個“標簽”或換個“馬甲”嗎?面對有些人的的質疑,梁躍紅解析了居住證制度的出臺背景。他說,從暫住證到居住證,看似一字之差,實則意義深遠,它體現了社會觀念的進步。如果說原來的暫住證只是重視對外來人員的管理的話,那么居住證可以說是服務與管理并重,服務的功能更多,可以說是‘換湯’更‘換藥’。
的確,與暫住證相比,居住證的功能更加豐富。過去,因為戶口不在太原,給許多在太原工作和生活的外地人帶來不少麻煩。孩子上小學得交借讀費,大人上不了社會保險,年滿70周歲的老人坐公交車也不能享受免費……現在,居住證一證多用,其使用功能包括勞動和社會保障、教育、計劃生育、公共交通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內容,讓這部分人群盡可能多地享受與太原本地人同等的待遇。
“新規”同時提出,連續居住5年以上并申領居住證的,經當地公安機關審定無違法犯罪記錄的,可按戶籍管理規定排隊輪候申辦本市常住戶口。這一條款是我市實行購房落戶、引進人才落戶等戶籍改革舉措的進一步延伸,這意味著即使是沒有買房、沒有高學歷的農民工也可以在辦理居住證并連住5年后擁有申辦太原常住戶口的機會。
新規出臺,意在何為?
“推行居住證制度,首先是澄清外來人口的底數。”市公安局戶政管理支隊支隊長武潤表示。通過“以房管人”,實行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申領制度,促使外來人員由過去千方百計逃避管理為主動上門辦證,就可以摸清我市外來人口的底數,規范對他們的服務和管理。
長期以來,暫住證管理是流動人口管理的主要手段,但是由于制約效果差,已被大多數外來務工人員視為一種形式。他們為了省錢省事,想方設法逃辦,外來流動人口漏管現象嚴重。由于缺乏社會聯動管理機制和有效的監管手段,我市外來人口犯罪逐年上升。近年來,全市每年抓獲的刑事犯罪嫌疑人中,流動人口占到60%—70%。這些犯罪分子往往居無定所,給管理和打擊帶來一定的難度。
“給外來人口最大限度的平等和服務”。省公安廳副廳長、市公安局局長蘇浩說。他表示,居住證的辦理不但能讓所有的人納入管理,從而維護更多人的權益,而且還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措施。擁有居住證的人群,與本地戶籍人口相比,除了沒有太原常住戶口外,所享受的基本權益都沒有區別。(趙繼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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