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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環保部年內首次向央企旗下項目開罰單。當日,環保部下發了兩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并責令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兩家央企旗下的工程項目停止建設。天津市環保局總工包景嶺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未批先建”是環評違法中最嚴重的形式,“這是環保部不能容忍的”。
在其中一份決定書里,環保部致函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建設項目經理部并指出:你單位中衛-貴陽聯絡線工程報批的環評文件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在另一份決定書里,環保部致函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諫壁發電廠并指出:你單位5萬噸級煤碼頭工程報批的環評文件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違反了《環境影響評價法》有關環評制度的規定。
環保部決定,責令上述兩個工程停止建設,分別罰款20萬元。環保部稱,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北京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透露,即便是在環境信息不透明的情況下,該中心8年來仍搜集到99000多條企業環境違法記錄,最近兩年數量呈上行態勢,其中不乏國企甚至央企的身影,顯示執法不嚴在地方上普遍存在。
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未來對企業的環境問責將越來越嚴格,央企不可能獲得豁免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原室主任周宏春表示,電力、石油等高污染行業的央企將面臨更大壓力。
梁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