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癥結梗阻信息公開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條例得不到有效實施有很多原因,但觀念上的原因居首。目前我國各級行政機關只適應傳統的管理方式,對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精神仍有所抗拒,往往只愿向群眾提供粗淺的信息。他們表示,要突破當前條例實施存在的困難,就要從破除考核不硬、利益難舍、懶政作祟“三大癥結”入手。
關于考核不硬的問題,周漢華分析說,目前我國還沒有進入向信息公開成熟國家那樣自我實施的軌道,就得靠考核硬指標這樣的行政推動。他建議,應該利用條例實施一周年的機會,搞一次全國性的監督檢查。可以考慮由國務院辦公廳實施大規模檢查,實施獎懲制度,做得好的要獎勵表揚,不好的要批評。“政府信息公開是科學發展的重要內容,理應在各級政府考核中占據相當位置。如果考核干部、考察政績還是GDP掛帥,就不會有人真正重視依法行政建設,不會重視政府信息公開。”
在談到既得利益問題時,鄒榮認為,當前信息公開一碰到城市動拆遷、財政預決算這樣的“敏感地帶”就馬上“卡殼”,就在于一些地方政府部門有不少“說不出口”的事情。目前社會上有人提出要公開政府自身財政支出,特別是有多少錢是用來發工資、出國考察、公款吃喝,政府的回應也十分消極。“消極態度的背后,是公車購置費、公款招待費、征地拆遷費等所謂‘不宜公開’的既得利益。政府信息公開應該在公權力大、公益性強、公眾關注度高的‘三公部門’著重推進,讓陽光照到權力運作、利益得失的每個角落里”,鄒榮這樣說。
受訪專家還指出,懶政思維也是導致信息公開不理想的重要原因。浙江省一位縣長對本刊記者坦言:“現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處于起步階段,大家的主動性還不高,主動公開的意識不強。縣政府直屬部門和下級鄉鎮的思路是‘穩字當頭’。上級發文件了,把公開目錄給你了,辦公室領導再簽個字,這些東西公開沒問題。要讓他們自己把握是否公開,就變成了‘能不公開就不公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歡迎“好事者”打開“玻璃門”
受訪的多位官員和專家學者表示,當前信息公開出現的“倒逼現象”,主要還是政府自身工作存在不足。只要在法律許可范圍內,政府對申請信息公開的社會人士應保持善意,并且通過他們的“鯰魚效應”,調動群眾積極有序參與,推動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深入。
鄒榮認為,“申請公開的社會人士易被戴上‘多管閑事’、‘好鉆牛角尖’、‘好出風頭’的帽子,但事實上正是這些‘好事者’點燃了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把火,觸動了那些對信息公開神經麻木的人。這些‘公益申請’的發起人懂得運用法律、尊重程序,這本身就是進步。他們的舉動客觀上促進了透明政府建設,值得肯定。要看到,正是一些政府部門公開信息不積極,才走到了被公民‘倒逼’的地步。”
比如,2008年5月1日,戶籍在湖北黃岡市黃州區的北京律師徐建國,因購買摩托車需要了解政策,向黃州區交通局申請告知該局機關機構設置、摩托車養路費征收標準、辦理程序等。徐建國告訴本刊記者,“黃州區交通局在5月3日就簽收了申請書信函,卻遲遲沒有答復,超過條例規定的最長30個工作日法定期限。”
當年6月2日,徐建國向黃州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10月,法院一審判定黃州區交通局敗訴。對此,黃岡市有關領導當即要求市政府迅速采取積極應對措施,以此案為鑒開展自查,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上海市政府法制辦行政法制研究所所長劉平認為,“對于積極申請公開的社會人士,只要是在其權利范圍之內行事,都是可以理解的。有這么一些人執著地盯著政府的信息,是一件好事。這些人是‘鯰魚’,雖然受理、復議的工作量會上去一點,但政府部門不要嫌麻煩。客觀地說,一個社會不可能產生很多‘鯰魚’,有這么幾條正好。一些‘申請大戶’并不是盲目胡鬧,他們的認真態度值得贊賞,提的一些意見建議都很到位。根據我們和國外同事交流的經驗,這樣的人在每個國家都會有,國外的政府部門基本還是能夠與他們保持柔性、良性互動。”
“老百姓不給政府壓力,政府也就沒有動力。上海自2004年開始實行政府信息公開的地方規章。通過一些信息公開的案例,老百姓糾正了政府一些原來不太規范的行為。正是因為老百姓監督政府的意識較強,才促進了政府部門意識的較大轉變。通過老百姓的‘倒逼’,政府部門從原來考慮為什么公開,轉變成了為什么不公開,這是最大的收獲”,劉平這樣告訴本刊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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