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外交由守轉攻
圍繞《計劃》,人權外交的斗爭策略似乎隱約可見。
上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國務院每年發表的《國別人權報告》均將中國作為攻擊重點,圍繞人權的外交斗爭也一直不斷。
針對個別西方國家對中國人權狀況的指責,中國政府自1991年開始,每年發布人權白皮書,但更多的是對國外的指責進行批駁。
其后中國決定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1996年和1997年,董云虎以“任言實”為筆名先后發表《中美兩國人權之比較》《請看美國的人權紀錄》,對美國的人權問題進行批評。
這一舉動在國際上引起廣泛共鳴,開創了中國針鋒相對揭露美國人權紀錄的先例。此后,國務院新聞辦每年針對美國國務院的《人權報告》發表《美國的人權紀錄》,遂成為慣例。
4月14日,董云虎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說,最初,面對西方的指責,中國政府一直堅持“走自己的路”,即使發表人權白皮書,也以維護中國的人權形象為主。而制定人權行動計劃由被動的應對到主動展示,并進行人權承諾,這在人權外交上是一大進步。
據董云虎介紹,美國國務院這幾年發表的《人權報告》對中國的攻擊底氣明顯不足:一是總體基調有所降低,二是不得不在《報告》中提到中國在人權方面的許多“進步”,三是今年美國國務卿在發表《報告》時首次提到本國在人權方面存在的問題。這與十幾年前美國國務院《報告》一味把中國人權描繪得一團漆黑,而對自身的人權問題閉口不提相比,有了相當大的變化。
人權行動計劃的起草人之一,社科院法學所的柳華文教授稱,1993年,維也納世界人權大會通過《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建議各會員國考慮制訂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以明確各國為促進和保護人權應采取的措施。此后,在國際人權領域,是否制訂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被逐漸視為衡量一國政府是否重視人權的一項重要指標。
2000年3月,北京第八屆亞太人權討論會要求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制訂《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手冊》,以便為各國制訂人權行動計劃提供參考。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則積極推動制訂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于2002年8月出版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指南》,詳細介紹行動計劃的制訂、執行、監督和評估程序,并對制訂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國家提供技術和資金援助。
近年來,制訂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得到越來越多國家的響應,迄今已有23個國家相繼制訂了此類計劃。“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國制定人權行動計劃也是對15年前維也納世界人權大會的一次響應。”柳華文說。
以國家的名義
除針對性外,《計劃》中的具體數字讓劉楠來感到興奮:每年完成1000萬勞動者技術培訓;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定期為65歲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檢查,為3歲以下嬰幼兒做生長發育檢查;15歲以下人群補種乙肝疫苗;保證汶川地震受災群眾2009年12月底前住進新房,解決災區100萬左右勞動力就業,保證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超過災前水平等。
在劉楠來看來,以國家的名義公布計劃,無疑提供了一份明確的指標,每一個具體數字就是一項承諾,“這需要很大勇氣,它表明了中央深入推進人權事業的決心與信心”。
中國政府曾在1998年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作為最重要的國際人權公約之一,由于各種原因至今未獲中國人大的批準。
在劉楠來看來,公約已經簽署,但若要履行,中國還沒有完全準備好。“有的法律沒有,有的還有距離,有的甚至相抵觸,比如死刑和勞教制度”。
“不管怎么說,以國家的名義說出來了,總是會兌現的。”劉楠來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