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的多位專家認為,出國考察本是與國際接軌的一條通道,通過觀摩、學習和借鑒,往往可以增長見識,開闊視野。但目前對出國考察與出國旅游怎么界定?是否學到東西誰來評判,誰來監督,誰來查處?堵住這些體制上的漏洞,才是當前規范官員出國考察的當務之急。
“缺乏全過程的監督和約束,透明度不高,導致一些官員無所顧忌地拿公款頻繁出國旅游?!北本┠硻C關一位公務員告訴本刊記者,“整個出國考察過程,暗箱操作的地方實在太多,包括出國考察人員的選擇標準,考察目的、時間、路線、結果,別說外界,就是本部門,除幾個領導,一般工作人員也不知詳情。很多時候是官員出國考察回來,群眾才知道,嚴重的信息不對稱?!?/p>
每年的全國兩會上,都有代表和委員對官員違規出國考察現象提出批評?!肮M出國考察本身沒有問題,是實施中出現了問題?!?007年3月,民革中央委員麥康森代表在全國兩會期間表示,“至少有1/4的公費出國成名副其實的旅游,而不是考察?!?/p>
近年來,我國官員公費出國開支,已經給財政造成巨大壓力。根據《2004年度行政事業單位決算》,2004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出國費用約為29億元(其中出國用匯19億元),其中中央11億元,地方18億元。一個事實是,2004年以后,我國官員公費出國考察現象,呈急劇上升趨勢。
“官員出國成本過高,造成巨大浪費,是個嚴重的問題。”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系毛壽龍教授認為,“我國公共財政體制缺乏內在的硬約束,目前還是一種軟約束,使領導干部可以在財政上作很多臨時性的調整,使得某些開支遠遠超過了所需要的水平,同時也損害了其他部門的利益?!?/p>
“官員是決策者,也是利益既得者,他們掌握著巨大的財權,如果缺乏必要監督和制約,給自己安排出國考察之類福利待遇的事情,就會屢禁不止?!痹鴱V宇告訴本刊記者,“有些政府官員為了出國,甚至不惜挪用其他款項,包括挪用稅收、土地開發收入、動用人民幣買入外匯作經費、侵吞行政和其他公共項目經費等?!?/p>
“為解決出國考察經費,部分官員真是用盡心機,有的甚至把費用向同級機關、下級機關和下屬單位攤派、轉嫁費用。”北京一家企業負責人向記者透露,“有些官員外出考察總帶上一些企業家,說是陪同考察,不如說是去為官員的一些名不正言不順的消費埋單。而一些企業也愿意正好借此籠絡官員,使出國考察成為一種隱蔽的行賄方式?!?/p>
陽光反腐迫在眉睫
不少受訪專家認為,規范官員公費出國考察是政府自身管理改革的又一個重要切入點。如果政府不能從根子上找到公費出國考察存在的問題,且實行最嚴格的限制和管理,就難以扭轉官員出國考察泛濫的局面。
“要想控制住官員公費出國考察,一切官員開支都須納入財政預算,這才是解決辦法?!饼従S斌教授認為,“我國預算支出科目主要是按經費性質進行分類的,把各項支出劃分為事業費、行政費,等等,出國考察費用容易趁機混入其中。中央必須嚴格預算,對于預算的編制、執行進行嚴格監督、審查,對官員出國考察費用進行嚴格控制。這次辦法中的有關規定,目的是想從根源上解決這個問題?!?/p>
“要加強對官員公費出國考察的監管,讓出國考察與本職工作之間建立起一種有效聯系。”北京市合川律師事務所鄒瑾律師建議,“首先,考察單位由根據出國考察目的、考察的必要性、費用來源、考察路線以及考察人員,制定出國考察計劃,向相關監管機構申報,同時,進行公示;其次,在監管機構組織下,對出國考察計劃舉行聽證會,對考察計劃的可行性與必要性進行論證,以決定是否需要考察,考察的人員是否適當,路線是否合理等,費用是否適當等出國考察問題作出決定,交由考察單位組織實施;再次,考察工作完成以后,考察人員撰寫考察報告,向監管機構匯報以至向社會公眾公開考察報告,接受監管機構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最后,建立起一套出國考察考核機制,對于完不成考察計劃,或者達不到考察目標、完不成考察任務者,給予一定的行政處罰,或者經濟處罰,以致自行承擔考察費用。”
“涉及官員出國考察的文件規定,要措辭嚴密、要求嚴格、處罰嚴厲,允許就是允許,禁止就是禁止,不能使用‘原則上’、‘一般’、‘特殊’等容易讓人‘心生變通’的彈性規定。”齊善鴻教授認為,“即使存在個別‘例外’情況,也應逐一列明,以便于對照。只有拿出‘硬杠杠’、‘死規定’,才能進一步增加政策的剛性、樹立政府的權威,從而徹底堵住制度漏洞,斷絕一些人的非分之想,確保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在當前時期,干部出國屬于底線管理范疇,必須在政策上做到不折不扣。否則,管理就等同于虛設。”
“只有從制度上嚴格起來,才能給人以警示,斷絕某些人想利用公費出國旅游的想法?!崩畛裳越淌诮ㄗh,“第一,規范考察地點。凡是政府官員和公共財政支出經費的出國考察人員,在出國前一定要在政府網上公布出國人員名單、考察理由、程序安排以及時間地點。第二,規范考察人員。要根據考察的具體內容確定合適的考察人員,特別是一些專業性技術性的考察,應盡量多邀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學者參加。只有讓行家里手去考察,他們才知道需要看什么、學什么,考察后怎樣干。第三,實行督查制度。要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學習考察的督促檢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嚴肅處理。”
“必須對違紀官員加大處罰力度外,同時還應在以下兩方面加以完善。”張鳴教授建議,“一方面,加強出國經費管理。對出國經費管理,僅管住預算內資金是不行的,只要各單位預算外資金和‘小金庫’存在,官員隨時可用手中的財權解決費用問題,所以要把‘三軌’合并,制定出剛性的出國經費管理機制。另一方面,完善監督機制。應充分激活人大和媒體以及群眾的監督作用,杜絕那些出國官員的上級暗箱操作或自由裁量,讓官員出國考察回歸透明和公正?!保ㄐ氯A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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