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揭秘:月息最低6分只做2000萬以上項目
是誰在操作“民間高利貸”?民間借貸的利息如何在短短半年內從2分、3分跨越新高至1毛甚至2毛?他們如何規避法律和借款人違約的風險?
古木告訴記者,直存款不過是冰山一角,他的業務收入更多來自對借款人直接放貸,這一塊才是真正的金礦。他經營的民間借貸網絡已形成一個龐大的地下金融網絡,在這一網絡中,信息流和資金來源暢通無阻。“特別在籌資方面,我可以做到上不封頂,要多少有多少。”對于放貸風險,他更是早有防范。
項目:只做2000萬元以上的
古木透露,前幾天他剛剛考察完長三角某城市的一個別墅項目,該別墅群資產評估大概在七八億元,但由于開發商資金鏈斷裂和內部股權沖突,該別墅群目前已被法院凍結,急需1.8億元解凍資金。
毫無疑問,古木正扮演著為該別墅開發商融資的角色。這一融資額大大超出了記者的預料,更沒想到它全部以民間融資方式來籌集資金。
“這個項目還不算是大的。”古木繼續說,“我最近在操作一個15億元的項目,也是與房地產有關,涉及上海、嘉興、義烏等地。”但這一資金缺口還沒有找到“銀主”,正打算通過活期直存款方式來籌集資金,但對借款方來說,高達18%~20%的貼息,將使其背上沉重的負擔。
“現在我們只做2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古木頗有些志得意滿,他稱,“按照2000萬元放貸數目計算,這意味著借款方至少需要4000萬元以上的相關抵押物。”
“我們不缺錢,相反,我們是錢太多了,沒地方放。”古木透露,其客戶以房地產開發商、炒樓者和企業老板為主,“項目也太多,但真正的好項目少。”
為了找到好項目,效率成為古木出奇制勝的關鍵因素。“好項目我們也得搶,不然就被別人搶了。”古木稱,“在實地考察項目時,一般會隨身攜帶兩三百萬元現金或銀行卡。一旦項目可行,會立即將資金轉給借款人,作為首期貸款資金。”
“我們的優勢是資金雄厚,效率很高,”古木稱,銀行貸款從申請到到賬,一般至少要一個月以上;典當行的周期至少半個月;但他只要四五天,就能打款給借款人。
網絡:信息和資金是關鍵
不難看出,一條縝密、無形的民間借貸利益鏈條正在有效運作,它由3部分構成:“銀主”、中介、借款人。
利益鏈條的上游是“銀主”,是那些既有閑散資金又追求更高收益的人;中游是中介,中介的鏈條可以很長,包括服務于“銀主”的中介、服務于借款人的中介,以及兩者中間的其他中介環節;利益鏈的下游是借款方。
“有時候,銀行也在扮演著中介的角色。”古木稱,“現在中介很多,但大部分是‘搗糨糊’的人,拿了借款人的錢卻不辦事。”
古木稱,對中介來說,最重要的因素有兩個:一是信息流,一個是資金流。
在信息流方面,他已經編制了一張巨大而縝密的信息網。“在我的下面,是浙江省內100多家中介,信息網覆蓋整個浙江,并輻射長三角。”古木對目前這張信息網的運作效率很滿意,特別是與銀行信貸部門的密切合作,更讓他嘗到不少甜頭。
“目前經手的很多項目是銀行的‘流單’。”古木說,流單是因為銀行收縮信貸規模,導致一部分客戶貸不到款,只能轉向民間貸款。“銀行‘流單’的客戶質量很高,我們一般會花精力去處理。”
至于資金流,古木稱,他的資金來源非常廣泛,特別是來自溫州方面的游資,讓他在這一領域如魚得水。
但古木表示,并非所有放高利貸者都有錢。“前段時間,有人以月息1分為代價收購了10張房產證,并以房產證做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再將銀行貸款以月息5分放高利貸,雖然成功實現了‘空手套白狼’,但其中的風險不言而喻。”
收入:“起步價”月息6分
古木稱,“現在放貸的月息不算太高,也不算低,起價6分;高的時候,也有1毛2的。”
對借款人主觀情緒的好惡判斷,也可能成為月息高低的因素。“有時候,看借款人不爽,賊頭賊腦的,就報給他1毛。”
據記者了解,在去年同期,杭州的民間借貸月利率最多只在2分到3分之間,但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月息節節攀升,目前是6分起步。但在溫州等地,月息已高達1毛。
“這與銀行緊縮信貸政策有關,借款人無法向銀行貸款,卻又面臨原材料漲價和出口受阻等問題,資金回籠困難,加劇了企業資金鏈的緊張。”古木稱。
“但是,銀行沒錢放貸的時候,我們這些做民間放貸的日子就好過了。”
“去年底,我曾給浙江一家知名上市企業放貸,資金規模2000萬元,月息1毛2。,雖然是有些宰客,但這也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
但古木也對目前民間高利貸表示擔憂,他稱,月息6分的起步價,甚至1毛多月息,已經把市場“做爛了”。即便是6分月息,也讓他感到“心虛”。
“很多企業來借高利貸,按照實際情況來看,即便將企業利潤全部拿出來,也不夠還利息。”由于潛藏著巨大危機,古木表示,“目前,我在這個行業賺的錢,一分錢也沒有再投入這個行業。”
古木預測,明年將會集中爆發企業資金鏈緊張的事件,后年將會有大批企業倒閉,這波企業倒閉潮,將集中出現在房地產行業、貿易型企業和加工型企業。
風險:有“陰陽合同”不怕違約
“我們操作的民間借貸,周期都在1~3個月,從不涉及6個月以上,因為風險難以控制。”對風險的控制成為古木的第一要務。
當記者提到杭州某區法院調研顯示,2007年該區因民間借貸引發的官司糾紛同比增長約4成這一情況時,古木意味深長地笑了,“那是因為他們操作不規范,像我們這樣操作的,即便借款人違約不還錢,也不會鬧上法庭的。”
民間高利貸的風險首先來自法律的規范。法律只保護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以內的民間借貸,按照這一標準,民間借貸的年利率不得超過30%。而眾多高達6分甚至1毛月息的民間借貸,其年利率高達72%~100%。
“其實規避法律風險很簡單”,古木表示,他們會與借款人簽訂合約,約定的年息絕對在法律認可范圍之內。“我們會將全部款項支付給借款人。但有一個前提條件,借款人必須用高利貸下的貼息款來置換。這樣,從法律程序上就避開了風險。”
民間高利貸的另一個風險來自借款人違約。古木的對策就是“陰陽合同”。一分是公開合同,是雙方的借款合同;另一份是私底下的合同,是借款人必須簽訂一份買賣協議和全權委托協議。在全權委托協議下,“銀主”有權任意處置借款人的抵押物。
如果是房產抵押,古木還要求借款人對“他項權利”這一欄進行登記,允許“銀主”在借款人違約或無力還貸的情況下,取得優先償還款。
因此,借款人的貸款抵押,成為古木必須慎重考慮的問題。“我們不是什么抵押物都收的,首先要看資產價值,其次看變現能力。一般來說,我們喜歡借款人用房產進行抵押,我們對房產價值打個3折或5折,再進行放貸。”
當然,“銀主”的風險并非可以全部避免。古木稱,抵押貸款,最怕的是賬外賬,就是企業主以個人身份與他人簽訂借款協議,這種個人借款是無法計入企業財務賬目的。
為此,古木與企業主簽訂的合同,都是個人對個人的合同約定,資金也是從一個個人賬戶轉移到另一個個人賬戶。“我們還會與企業主簽訂反擔保協議。即企業主擁有的公司,必須對企業主的借款行為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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