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媒體總編輯談責任與使命
隨著國內經濟的飛速發展,尤其是資本市場的逐漸繁榮,財經記者,已經成為新聞隊伍里一道獨特的風景。他們要么出入各大上市公司老總的辦公室,要么采訪各種財經名流。以至于許多人認為,財經媒體就是為老總們服務的,與大眾沒多少關系。
那么,財經記者到底該做什么,財經媒體到底肩負著什么樣的使命?為了解答這些問題,本報記者在記者節來臨之際采訪了多位財經媒體的總編輯。
財經記者為誰服務
“財經記者與娛樂、法制、社會新聞記者沒有什么區別,只是分工不同而已。”《經濟觀察報》總編輯劉堅今天表示,所有新聞記者在采訪報道時都應該盡可能客觀真實地記錄時代變遷,發現問題,報道問題。
他認為,目前媒體競爭市場化程度較高,讀者越來越細分,財經報道究竟為什么樣的讀者服務,則取決于媒體的定位,取決于市場需要。有些媒體就是辦給機構投資者看的,有的則主要為普通投資者和消費者服務。
“財經記者應該成為公眾的眼睛。”知名財經評論人、《華夏時報》總編輯水皮認為,財經報道應為更廣大的公眾服務。不久前,《華夏時報》正式改旗易幟,從一家大眾化的都市媒體變為財經媒體。
他說,目前中國正進入前所未有的全民理財、全民投資時代。黨的十七大也提出要保證居民增加財產性收入。而資本市場就是一個信息不對稱的利益場。公眾特別需要財經記者成為自己的眼睛,梳理各種信息,幫助自己作出正確的投資決策。
但是與娛樂新聞和社會新聞相比,財經新聞有其專業性。“用公眾能夠接受的語言把相對專業的東西表達出來。”水皮說,這就要求財經記者首先要有一定的相關知識,自己先深入進去,才能夠清楚地表達。
媒體最根本的價值在于公信力
“媒體的最根本價值在于公信力,所以財經報道援引的信息應該盡可能客觀公正,為讀者提供有價值的資訊。”不過,水皮解釋說,與法制新聞、社會新聞相比,財經新聞也有其特殊性。財經領域突發性新聞較少,更多的是對未來市場走勢、投資方向的預測,對資產價值高低的估算,這些都是可以推算的,都有一定的傾向性。這些領域的財經報道完全可以亮明觀點,表明立場。
而《第一財經日報》總編輯秦朔則希望財經媒體必須體現客觀公正的立場。他總結了《第一財經日報》創刊3年來最大的收獲。其中最讓他得意的是“三段論”——首先是個合格的新聞工作者,堅持真實性,體現客觀公正的立場;第二要做專業性財經工作者;第三要成為有偉大理想、純真氣質的財經報紙工作者。
作為財經類媒體的總編輯,秦朔更多地在關注著財富分配過程中存在的隱憂,“資源壟斷型企業占有大量財富,財富向資方傾斜。應該用法制化保證市場經濟的長治久安”。
他認為,財經報紙在追求專業的同時,也要追求公共關懷和價值關懷,哪些價值應該被提倡,哪些價值要被唾棄。
為了保持客觀公正,許多媒體都要求記者在報道新聞事件中堅持若干原則。秦朔強調“核心性原則”、“交叉性原則”及“調研性原則”。
他說,為了保證報道的客觀真實,必須堅持一些基本原則。所謂核心性原則,即找到事件中心最核心的人,“報道一個公司高管跟一個董事會秘書是不一樣的”。而交叉性原則,是指在利益多元化的社會,不同的信源代表了不同的利益集團,而且很多既得利益集團都會利用媒體來造勢。所以要保持獨立和公正,就必須求證多個不同信源。調研性原則,不能浮在問題的表面,事關投資者利益,必須嚴謹,不能娛樂化。
如何處理新聞與廣告的關系
去年以來,中國資本市場持續走熱,也帶熱了財經媒體。但有人擔心,中國目前的市場根本不需要這么多媒體。在激烈的競爭面前,有的媒體可能為了得到廣告,而放棄自己的一些報道原則。
“為了得到廣告而放棄報道原則,這樣媒體的路只會越走越窄,因為廣告收入只是一時的,而報社的發展才是長遠之計。”水皮認為,應在新聞報道和廣告經營之間建立一道防火墻,兩者各行其道,互不干擾。
劉堅則用自己經歷的一個案例來解釋廣告與新聞報道的關系。
7月30日,《經濟觀察報》刊登了一篇《郝和平案:GE扮演了什么》的報道。該報在整理郝和平案卷宗時,發現GE(通用電器公司)可能和涉案人員有不正當接觸,于是派記者追蹤采訪,對此事做了披露。
劉堅介紹,GE此前已經決定在《經濟觀察報》投放70多萬元的廣告。報道見報前,《經濟觀察報》廣告部負責人曾建議不要刊發該報道,因為它可能導致GE撤掉廣告。但在劉堅的堅持下,該報道如期面市。
劉堅不認為這則報道是“負面報道”。他認為,財經報道只有失實報道和符合事實的報道兩種。對廣大公眾來說,這則報道肯定是符合大多數人利益的正面報道。
“短期看,《經濟觀察報》的報道可能會給GE帶來影響,但該報道幫助GE堵住了漏洞,有利于該公司長遠發展。”劉堅告訴GE法律顧問,《經濟觀察報》不會因為GE投放了廣告而停發正常的報道,更不會因為GE停止廣告投放而采取報復措施。
后來,GE法律顧問專門打電話告訴劉堅,GE決定繼續在《經濟觀察報》投放廣告。而這更堅定了劉堅的信念——不能因為廣告收入而妥協。
閉嘴原則
財經記者經常接觸一些上市公司老總、金融投資領域的專家,一些財經記者利用獨有的職業優勢炒股,這會否影響記者今后的客觀報道?
水皮認為,財經記者利用職位優勢炒股獲利,一定會影響到今后報道的客觀性。但由于相關法律沒有條文禁止財經記者炒股,報社也很難一刀切地控制。
《華夏時報》采取“閉嘴原則”防止記者不當得利。具體講就是,報社希望記者將工作與個人投資嚴格分開。不能通過自己的報道影響股票的價格,更不能誤導投資者。
《經濟觀察報》的做法與此相似。劉堅介紹,《經濟觀察報》曾有一個業務很優秀的記者,因為利用自己的報道影響某股票的價格,而被除名。
“非常嚴格地不讓跑條線的記者買賣這個條線上的股票,不允許從業人員把內幕消息變成自己的利益。”秦朔說,《第一財經日報》參照了《華爾街日報》、路透社的管理規則,記者可以買長期持有的基金,但不希望記者投機。
三位老總承認,只靠這個規定很難完全防止記者為自己謀私利。但他們表示,傾向性太嚴重的稿件,明眼人還是能看出來的。同事的議論,也是對記者行為的一種制約。
本報記者采訪的幾位總編輯一致推崇《財經雜志》對客觀真實的追求,以及由此設置的一系列對記者的管理辦法。 (中國青年報/郭永剛 王超 嚴翠)
專家:財經記者要抵制更大誘惑
今年以來,股市一路高歌,從2000多點一路漲到6000多點,讓財經媒體和財經記者身價倍增,一些中小投資者以認識幾個跑證券的記者,探聽些內幕消息為榮。而財經媒體的少數記者利用小道消息賺錢的消息也時有耳聞。
“保護中小投資者和廣大消費者的知情權是財經記者的神圣使命,而且在采訪報道中,財經記者要比其他記者面臨更大的誘惑。”北京大學財經新聞研究中心主任徐泓說,現在少數財經記者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謀私利,讓她痛心不已。
她說,財經記者所面臨的更大誘惑在于,他們的采訪對象是手中握有大量金錢的公司,而這些公司對記者又有需求,如果記者不能把握好自己的話,那中小投資者和廣大消費者的知情權將會得不到保障,更有甚者,少數財經記者拿到好處后就變成了利益集團的吹鼓手。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陳力丹介紹,在國際記者公約里,記者是不允許買賣股票的。中國剛剛建立資本市場時,1993年在上海開一個學術會議,臺灣和香港地區的學者都來參加,一個上海記者滔滔不絕地講自己如何如何炒股,當時就有香港學者指出這是違背記者職業規范的。
“而現在,有跑財經的記者買股票然后自己鼓吹,這明顯是違規的,可就是沒人管。”陳力丹說,現在我國關于記者的職業規范是很寬泛的,沒有具體的條款去約束記者,甚至一些編輯部去搞經營,搞有償新聞。
據介紹,在韓國,議會下面有媒體評議委員會,有很強的執行能力,發現了記者有違規的行為就會吊銷記者的執照,并處以一定的罰金。在我國,財經記者從報社拿到的薪水較低,加上缺乏必要的行業監管,從而讓一些握有話語權的財經記者有了尋租的空間和動力。
在英國《金融時報》,每年記者們都會收到很多被采訪公司贈送的禮物,報社規定,25美元以上的禮物必須上繳,在圣誕節時會在報社集中拍賣這些令人眼花繚亂的禮物,拍賣所得會捐助給慈善機構。(王超 郭永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