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從不接藥品廣告
“三鹿”問題奶粉出現后,作為該品牌代言人的鄧婕、倪萍、花兒樂隊、薛佳凝等明星,一時間成為眾矢之的,有關“明星代言廣告,該不該對產品質量負責”的舊話題,重又被提起。究竟該如何應對廣告代言可能帶來的“負產品”,昨日,記者采訪了幾位明星經紀人。
藥品類廣告,一律婉拒 (五月天 經紀人:謝芝芬)
五月天目前代言的廣告,包括服裝、飲料、電子產品、食品等。與廣告商接觸時,我們第一考慮的是知名品牌,畢竟品牌的建立需要相當的積累。對于藝人來說,真的很難去防范。如果代言的是化妝品,我們可以試用;飲料之類的,也會喝過;但藥品類的商品,我們采取一個態度——婉拒,因為這不是民生物品,說實在話,對藥品的詳情,我們不太懂,也沒辦法證明。
在簽訂的合同中會強調一點,雙方都不能做傷害彼此形象、名譽的事。如果商家做出了妨害之事,作為代言人的明星,可以隨時提出解約,反過來也是如此,這在合同中明確了的。
質量有問題,合約終止 (周華健 經紀人:楊永安)
有一次,華健接到某奶粉品牌的代言邀請。按照以往慣例,我們查詢這個商家的信譽,發現這個嬰兒奶粉是出過問題的,對方為了挽回聲譽,事隔大半年,希望以新的代言人帶動銷量。對于這樣的商家,我們斷然拒絕了要求。
對于明星來說,事先甄別代言產品的質量,還是挺難的。西服什么的,相對簡單,碰到藥類產品,往往要注意很多因素,好在國家的限制規定比較齊全,許多細節比我們考慮得還多。盡管如此,我們在簽訂廣告合約時,還是堅持第一條寫明:產品質量必須經過國家標準認定。同時,我們會提到,萬一產品有質量問題,合約自動終止,之前的燈箱、包裝袋等廣告物品全部收回。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們能做到的,除了多多搜索資料、提前試用外,對一些價格低廉的三線品牌,盡量不接。至于明星在現實生活中是不是會使用代言商品,就華健來說,相當一部分還是堅持用的,譬如他的包里一定有三九感冒靈,因為在代言之前他就用過,感覺效果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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