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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態環保基礎不斷鞏固
——加快構建生態安全屏障。《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2008—2030年)》十大工程,截至目前到位投資40億元。其中,治理草原鼠蟲毒草害3284萬畝,使5050萬畝天然草場得到保護與恢復。完成昌都、山南、日喀則、林芝四個地區森林重點火險區綜合治理733.16萬公頃。實施了6個國家級保護區規范化建設。開工建設6個濕地保護工程。在全區47個縣建設飼草飼料基地120萬畝,治理沙化土地102.4萬畝和水土流失面積150平方公里。草場承包責任制深入落實,草場承包面積占草場總面積的80%以上,占利用草地面積的98%。全區完成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108.6萬畝,其中植樹造林56.8萬畝,封山育林51.8萬畝。啟動了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設,納木錯生態環境保護項目落實投資0.9億元,在全國率先開展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工作。
——嚴格環境準入制度。嚴格控制“兩高一資”市場準入,堅決遏制不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產業政策、有關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污染物排放和生態保護要求的項目。強化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累計審批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書(表)450余份,嚴格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全年審批445個項目節能審查,有效控制了各類開發建設活動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和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提高環評審批效率,進一步規范項目審批、核準和備案等前置審批程序,下放了部分審批權限,在確保重大項目及時開工建設的同時,保護好生態環境。
——更加重視節能減排。自治區與各地(市)簽訂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8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列入“國家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名單。建立了能耗跟蹤統計長效機制,加強對48家重點監控企業和90家監督企業的日常監管,督促關閉或限期整改28家選礦企業。實施了11個節能項目建設,推廣100萬只高效照明產品。實施了拉薩市PM2.5等新指標空氣質量自動監測能力建設,拉薩市與全國同步發布PM2.5等新指標空氣質量日報,全區主要城鎮環境空氣質量良好。加快城鎮減排設施建設,林芝地區墨脫縣、日喀則地區白朗縣等13個縣城垃圾填埋場開工建設。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年度目標任務。
(六)改革開放不斷深化
——改革穩步推進。全面啟動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制度。集體林權體制改革試點主體工作基本完成。曲水縣農村改革試驗區啟動實施。鄉財縣管、部門預算、政府采購改革穩步推進,國庫集中支付覆蓋到所有縣。提高個體工商戶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調整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標準。清理了127項行政事業收費項目。納入改制計劃的223家企業改制面達到100%,11家國有商貿流通企業整體劃轉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責任。西藏盛源、西藏能投、興貿公司等組建成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西藏分行成立,西藏銀行正式營業,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啟動實施,加快組建糧食產業集團公司。供銷合作社各項工作全面啟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在自治區第二人民醫院啟動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試點工作,基層醫療機構全部實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公共服務均等化逐步推進,醫療保障水平不斷提高。積極穩妥擴大工資集體協商覆蓋范圍。自治區第14次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連續8次調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科技、教育、文化體制改革繼續深化,12.9%的事業單位、30%的人員實行了聘用制。積極穩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年內建立價格調節基金制度。
——合作開放全面加強。國務院國資委在北京召開了中央企業援藏工作座談會,與自治區簽署了《合作備忘錄》,已有12個中央國家部委召開了系統援藏工作會議。加強區域經濟交流合作,與援藏省(市)和中央骨干企業簽訂17項戰略合作協議。編制完成了自治區援藏總體規劃,積極落實年度援藏資金和項目,加強對口援藏資金統籌管理,明確了資金撥付、管理等程序。全年落實援藏投資39.53億元,項目1095個。落實招商引資項目502個,實際到位資金125.71億元。
——發展的社會環境不斷優化。全面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服務,不斷夯實基層基礎,大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發展環境。加快推進寺廟“六建”、“九有”工程,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和創建評選表彰活動,實現駐寺干部常態化,管理科學化。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全面推進城市網格化管理,基本建成中心城鎮便民警務站,構建起城鄉發展穩定的長效機制,形成推動科學發展、促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保障改善民生的強大合力,為跨越式發展夯實了基礎,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認真做好防災減災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了安全生產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