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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廢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
2011年全市廢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如下:按減排口徑計全市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11.07萬噸,氨氮排放量為1.42萬噸。
(三)措施與行動
強化飲用水源保護。組織開展《杭州市“十二五”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編制。積極組織力量投入新安江苯酚及苕溪兩起水污染事件處理,同時,迅速要求各地及時開展飲用水源地風險源大排查,排查出對水源安全存在危險的企業名單,落實整改或關停轉遷等措施。編制《杭州市清潔水源行動方案》并組織實施。加強飲用水源達標區創建,完成9個合格飲用水源保護地的創建工作。
開展市區河道水環境整治。為全面改善杭州市市區河道水質,打造“生活品質之城”,實現市區河道“水清”目標,按照水系成網、連片整治的要求,根據市級各部門及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提供的工作任務和要求,結合杭州市“創模”復檢工作,頒布實施《杭州市市區河道水質改善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方案實施范圍為杭州市市區范圍(不包含錢塘江)。主要從河道治理、截污納管、工業企業關停、農業農村面源整治、生態修復、引配水等幾大方面提出整治內容。實施市區河道綜保工程,總計長度達到73.5公里,其中完工項目長度達到35.02公里,累計清淤40.3萬方,新建改建綠化55.7萬方,新建慢行系統40.5公里。
提高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水平。加大環境管理的配套基礎工程建設力度,七格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主干管建設完成,目前處理水量約30萬噸/日;天子嶺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深度處理工程完成主體工程建設并進入調試,進水量約1200噸/日。建成錢塘江流域12個鎮級污水處理設施。推進配套污水收集系統建設,共建設污水管網227公里。
三、大氣環境
2011年杭州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有所改善,主要污染物為可吸入顆粒物,市區環境空氣中SO2、NO2與PM10平均濃度均符合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降塵平均濃度為6.83噸/平方公里·月,達到浙江省控制標準。
(一)環境空氣質量
2011年,杭州市區環境空氣質量達到一級(優)、二級(良)的天數共333天,比上年增加19天,占全年總天數的91.2%。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富陽市、臨安市的優良天數分別為335天、361天、342天、340天、349天,優良率分別為91.8%、98.9%、93.7%、93.2%、95.6%,首要污染物為可吸入顆粒物。以環境質量指數法及質量等級劃分法進行評價,杭州市的環境空氣質量總體上屬尚清潔水平。杭州市區大部分地區優良天數較上年有所增加;桐廬、淳安、臨安比去年有所改善;建德、富陽略有下降。杭州市空氣中最主要的污染物是顆粒物(降塵或PM10)。
2011年杭州市區一類區云棲測點的SO2和PM10都超過一級標準,但達到二級標準。二類區的8個自動監測點中所有測點的SO2 、PM10與NO2年日均濃度均達二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