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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入分配領域的某些矛盾和問題積重難返,能否打破利益掣肘,成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挑戰
這些年,由于收入分配改革嚴重滯后,使收入分配秩序混亂、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的矛盾和問題不斷積累,并成為經濟社會矛盾的焦點。1993年,鄧小平同志在一次談話中說:“少部分人獲得那么多財富,大多數人沒有,這樣發展下去總有一天會出問題”。鄧小平當年的告誡,今天應當引起我們的高度警覺和重視。
1.不打破利益關系的掣肘,收入分配領域矛盾和問題積重難返的局面難以改變。客觀地看,盡管這些年在調節收入分配關系方面有某些進展,但矛盾和問題的確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例如:壟斷行業不合理的高收入問題日益突出;權力尋租有增無減,各種名堂的灰色收入、黑色收入增多;部門利益、行業利益、地區利益增大,并且具有普遍性的趨勢。這些突出問題,有制度、法律不完善、“潛規則”盛行的原因;更有利益關系尚未理順,尤其是特殊利益集團影響的重要因素。無論是壟斷行業改革,還是政府“三公”經費治理,成效甚微,步履維艱。能否打破利益關系的制約,成為新階段收入分配改革的一大難題。
2.沒有改革的重大突破,難以理順收入分配關系。打破利益關系制約,解決收入分配領域的矛盾和問題,到了以更大的決心和魄力推進改革的時候了。
(1)推進以官員財產公開為重點的基礎制度建設。經驗證明,理順收入分配關系,解決分配不公,迫切要求盡快建立財產向全社會公開的制度,并先從官員做起。這件事情,主要不是技術條件具不具備的問題,而是取決于改革的判斷和改革的魄力。
(2)推進以農民土地權利為重點的財產權制度建設。城鄉收入差距的一個重要方面是財產性收入差距。2005年~2010年的5年,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差距從2.2:1擴大到2.6:1[7],并且還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農民最重要的財產就是土地。為此,需要盡快承認與保障農民土地使用權的物權性質,使農民更多地分享土地非農化增值收益等財產性收入。
(3)以財稅體制為重點的結構性改革。收入分配領域的許多亂象,都程度不同地與現行財稅體制直接相關。例如,地方稅制體系缺失,使地方政府經濟建設積極性有余而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積極性不足。當前,啟動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并且推進相關的結構性改革,社會各方面有高度的共識,問題還在于改革的決心和行動。
3.政府自身建設和改革不突破,難以“切好蛋糕”。正如有專家指出的,政府主導“做蛋糕”,又主導“切蛋糕”。如果政府的自身利益問題不解決,又難以置于社會監督之下,政府自身在“切蛋糕”中的份額會越來越大。這樣,會不可避免地帶來體制機制性腐敗。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在于,加快建立完善的公共治理結構。例如:健全信息公開、聽證、檢舉等公共參與制度;建立各類群體與政府、公共領域的溝通渠道,使之成為各利益主體進行利益協調的主渠道;吸收不同群體代表加入各類公共組織,在公共政策的制訂和執行中,保證其話語權和參與權。就是說,只有在社會參與監督下建設“陽光政府”,才能有效地約束政府的自身行為,更好地發揮公共服務的作用。
鄧小平同志晚年曾指出,富裕起來以后的財富分配比解決發展起來的問題還困難。對此,他強調“要利用各種手段、各種方法、各種方案來解決這些問題”。今天,靠修修補補的政策調整和局部改革,是難以解決積重難返的矛盾和問題的。“各種手段、各種方法、各種方案”,迫切需要改革的頂層設計、改革的頂層協調,以實現改革的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