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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0日,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發言在人民大會堂舉行。中國(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海南省社科聯主席遲福林發言的題目是《推進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的政府轉型》。以下為文字實錄。
今年是“十二五”的開局之年,也是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破題之年。實踐證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是政府轉型。“十一五”規劃曾明確把加快行政體制改革作為改革攻堅的重點。五年過去了,行政體制改革雖有多方面進展,但未有實質性突破,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體制性障礙仍十分突出。例如,以生產型增值稅為主的財稅體制強化地方政府的投資沖動;以GDP增長為主要標準的干部考核機制助推追求經濟總量的發展導向。所以,“十二五”應以政府轉型為重點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就此,提出以下三點建議。
一、盡快改變政府主導型的經濟增長方式。在經濟生活領域,是堅持市場主導下的政府,還是政府主導下的市場,并沒有很好解決。盡管政府主導的經濟增長方式曾對拉動經濟增長有重要歷史貢獻,但時至今日,已弊大于利。以做大GDP總量為主要目標追求、以擴大投資規模為重要任務、以土地批租和上重化工業項目為突出特點、以資源配置的行政控制和行政干預為主要手段的政府主導型經濟增長方式已經難以為繼,非改不可。在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形成的條件下,政府主導的經濟增長既不是我國經濟發展模式的主要特點,更不是我國經濟持續增長的希望所在。政府主導的經濟增長方式不改變,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就沒有希望。為此建議“十二五”加快推進以強化經濟性公共服務為主要職能的政府轉型:(1)以治理通貨膨脹為重點,提高經濟決策的科學性,增強宏觀調控的預見性。(2)提高市場監管的有效性,尤其是加強食品、藥品、生產等公共安全和壟斷行業的市場監管。(3)強化中長期規劃的科學性和剛性約束,重點加大遏制違法批租土地行為的力度。
二、確立并實施民富優先的改革導向。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實質,是實現發展導向由經濟總量向國民收入的轉變,走公平與可持續的科學發展之路。實現這一目標,關鍵在于確立并實施民富優先的改革導向,釋放13億人的消費需求,改變經濟結構。為此建議:(1)盡快出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明確把城鄉居民實際收入增長不低于8%和勞動報酬年均增長不低于10%作為“十二五”規劃的約束性指標。(2)提前五年初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通過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在“十二五”初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有可能的。(3)讓農民工成為歷史。“十二五”農民工市民化解決得好,將加快城市化和城鄉一體化進程;解決得不好,可能為中長期經濟社會發展埋下重大隱患。從總體上說,我們有條件在未來五年實現有條件農民工的市民化,關鍵是看有沒有決心。(4)加快財稅體制改革。以經濟總量為導向的財稅體制是政府轉型的主要制度障礙。“十二五”的改革攻堅,需要盡快下決心調整財政收入結構和財政支出結構。特別是要大幅度降低行政管理費用的占比,對不斷增大的行政成本需要“亮紅燈”。
三、以公益性為重要目標優化國有資源配置。經過30多年的改革發展,我國由生存型階段進入到以人的自身發展為目標的發展型階段,公共產品短缺取代私人產品短缺成為突出的社會矛盾。在這個特定背景下,國有資源應更多地向公共領域配置。從現實情況看,國有資源長期被更多地用在做大GDP上。這樣,不僅不利于加快改善民生,而且擠占了民營經濟發展的空間,使壟斷行業改革難上加難。為此建議,要以公益性為導向、以改善民生為目標調整國有資源配置。并且加大對國有壟斷行業收租分紅力度,用于補充基本公共服務投資,“十二五”期間收租分紅比重應逐年提高,用于社會建設。
從我國改革開放的進程與趨勢看,至少應當包括兩次大的轉型與改革:第一次轉型與改革是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的經濟體制改革,突出特點是改變生產關系、做大經濟總量;第二次轉型與改革是從當前到未來的一個時期,突出特點是改變經濟結構。“十二五”是二次轉型與改革的關鍵五年,推進以公共服務為中心的政府轉型,既是“十二五”改革攻堅的重大課題,也對“十二五”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具有決定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