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大力推進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支持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強產學研聯合和資源整合,提高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產品質量。擴大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規模,支持中小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進行技術改造。按照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的要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綜合運用金融、環保、土地、產業政策等手段,推進中小企業節能減耗、減排治污,實現節約生產和清潔生產。引導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的發展路子,與大企業建立多種形式的協作配套關系。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鮮明、用地集約、生態環保、資源共享的原則,引導中小企業集聚發展。加強東中西部中小企業合作交流,實現產業有序轉移。大力發展軟件、物流、服務外包、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擴大生產性服務業領域和規模,支持中華老字號等民間特色工藝、傳統商貿服務業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
第五,健全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強規劃指導,健全投入機制,形成層次合理、分工明確的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按照市場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發展方向,建立和完善財政分級補助機制,引導和支持各類中介服務機構拓展服務領域,提高服務能力,開展信息、培訓、技術、創業、投融資、質量檢驗、企業管理等服務。通過引導社會投資、財政資金支持等多種形式,重點支持帶動能力強、具有共性服務功能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統計監測制度,加強對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監測和分析。
第六,引導和支持中小企業加強管理。廣泛開展管理咨詢等活動,引導中小企業加強基礎管理,健全經營機制,完善治理結構,推進管理創新。積極引導各類中小企業采用先進管理方法和技術,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抗風險能力。繼續實施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程,完善中小企業信息服務網絡,提高中小企業信息技術應用水平。嚴格執行規章制度,保障員工安全健康,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繼續實施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提高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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