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關于黨的基礎組織
黨章規定:黨的基礎組織,按照生產單位、工作單位來組織,這是我們黨的一個組織原則。這個原則,使我們黨的組織基礎放在社會組織的細胞中。
黨章規定:在一個工廠、礦山、農村、企業、街道、機關和學校中,不論黨員有多少人,從三個黨員起,到幾千個黨員止,都只成立一個統一的黨的組織,成為黨的基礎組織,成為黨在這個工廠、礦山、機關和學校等等群眾中的戰斗的堡壘。黨的基礎組織,一般稱為黨的支部,特殊地稱為黨的總支部或黨的工廠、機關、學校委員會。在黨的支部之內,將黨員編入若干小組的辦法,是應該采用的,對工作有些便利,有些作用,但不應該過分強調小組的作用,不應將許多工作分散在小組去進行,而應由支部統一地集中地去進行,只有由支部集中進行不方便的,才分散到小組去進行。比如,一個工廠、機關或學校中的支部,有黨員三四十人,是十分集中的,開會、討論、解決問題和學習等,主要應由支委召開支部大會來進行,而不必在支部大會之后,再去重復地開許多小組會。有了定期的支部大會,就不必再有定期的小組會,只在必要時才去開小組會。不可把黨的小組事實上當成黨的基礎組織,而使黨的支部反而不起多大的作用,使支部委員會成為“上級”領導機關,而不是黨員的直接領導機關,使支委與黨員之間隔著一層小組的組織。在我們的實際工作中,已經有人把黨的小組誤認為黨的基礎組織,把許多工作推到小組去進行,支委反而不做工作。這種現象,應該糾正。
在有黨的總支部或有黨的委員會的工廠、機關、學校,在總支下的分支部,或在委員會下的支部,是有大的作用的,許多工作,應由分支部或支部去做,因為集中在委員會或總支來做,是不方便的,甚至是不可能的。比如,決定新黨員入黨,由分支大會決定即可,不必再開總支大會(但仍須經過總支委同意并報告區委批準)。但是這種總支或委員會,仍是一個生產單位或工作單位中的基礎組織。
黨的工廠、機關、學校和鄉鎮委員會,應有批準新黨員入黨之權。它的權利,應相當于黨的區委。
黨在鄉村中的支部,黨章規定,一般按照行政村或行政鄉為單位來建立。但鄉村中群眾的集合點,則是自然村,因此,自然村的作用很大,我們必須重視自然村,黨的基礎組織,主要的應放在自然村。但自然村大小懸殊,大者有數千數萬人口,小者只有數十人口,因此,在以行政鄉或村為單位的黨的支部之下按自然村來劃分黨的小組,即使在一個自然村只有黨員三、五人或七、八人,那末,這種小組的作用就很大,它起著黨的基礎組織的作用,就應該強調小組作用,許多工作--如開會、解決問題和學習等,應該以小組為單位來進行,而不必一切都以支部為單位來進行。黨章規定黨員和候補黨員超過五十人之鄉村,即得成立(但不一定要成立)黨的總支部,在總支部之下按農莊、居住來成立分支部,就是顧到鄉村中分散的村莊情況而規定的。
但是也有很大的自然村,那末,一個大自然村可以成立一個支部,或一個總支部,以至一個鄉鎮委員會。在這種大自然村的黨的小組的作用,也是不大的,因此,也不要過分強調由小組進行許多工作,而應強調支部工作。
按照生產單位和群眾的集合點來建立黨的基礎組織,建立黨的堡壘,這是必須遵守的黨的一個組織原則。但在一個生產單位和群眾集合點中,黨的支部與小組,或黨的總支部、黨的工廠委員會、鄉鎮委員會等,應該著重那一個環節,才對于工作便利和有效,須按情況來決定。
各級政府機關及其他機關中黨的支部,應直接由同級黨的委員會來領導。這種機關支部,不應該代替黨組的工作。黨章規定這種機關中的黨組,由在該機關中負責的黨員來組織,有其特殊的為黨的機關支部所不能代替的任務。黨組在實現自己的任務有必要時,并得指導該機關中的黨的支部,動員該機關中一切黨員來協助自己的工作。
黨的支部,是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工作單位,是黨的領導機關與人民群眾聯系的橋梁,支部必須使人民群眾與黨的領導機關密切結合起來。
黨章規定:支部必須在人民群眾中進行宣傳和組織工作,以實現黨的口號和上級組織的各種決議;必須經常注意人民群眾的情緒和要求并及時向上級機關反映,關心人民群眾的生活,并組織人民群眾來解決他們的各種問題。支部必須經常在人民群眾中實現這些任務,并為實現這些任務而進行斗爭,才能使人民群眾與黨及黨的領導機關建立密切的聯系。
在解放區,黨在工廠、機關和學校中的支部,應動員和組織群眾來協助與保證該工廠、機關、學校的計劃之實施,并與阻礙這些計劃實施的現象進行斗爭。
支部對自己每一個黨員的歷史、政治面貌、覺悟程度以及優點與缺點,應該審查清楚,并作出適當的鑒定。應該關心自己每一個黨員的政治情緒與政治趨向,吸引他們參加黨的政治生活與國內的革命運動。對于暗藏在群眾中的和黨內的民族破壞分子與奸細,支部必須負責調查研究并協同群眾清查出來。
黨章規定:對黨員執行黨的紀律,是支部的責任。
黨章規定:教育黨員,組織黨員的學習,是支部的經常任務。
支部在黨的上級組織指導之下,進行上述各項工作,并獲得上級組織的批準。
支部委員會是支部的領導機關。在委員會中,應按情況包括掌管各方面工作的黨員在內,比如在鄉村中,應包括在鄉政權、鄉自衛軍及鄉的經濟、文化機關中工作的黨員在內,只有在支委中包括了各方面的負責黨員在內,它才能很好領導該單位的各種工作,成為領導核心。
黨章規定:支部書記照顧全般工作,其他各委員的分工,不機械規定,可由各種支部委員會按實際情況去決定。管理黨務工作的委員是需要的,如果支部中辦了報紙,有經常的宣傳工作與黨內的教育工作,管理宣傳教育工作的委員,也是需要的。其他可按情況來分工。
支部委員會的領導與切合實際的分工,對于整個支部工作之有效進行,是起著決定作用的;因此,應該很好地注意這個問題。
八 關于獎勵與處分
我們黨早已是現在尤其是一個全國范圍的廣大群眾性的黨,因此,黨內任何沒有紀律的、不統一的或分裂的現象,都要極大地影響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因此,保障與加強全黨的統一,并與一切反黨、分裂黨、鬧獨立性及小組織行為和陽奉陰違的兩面行為進行斗爭,與一切違反紀律的現象進行斗爭,是一切黨員、一切黨的組織的職責。這就是說,不論我們黨內有何等的、暫時的原則分歧與政策上的分歧,都必須遵守黨的紀律,必須保障全黨的統一,都不得有破壞全黨統一的行為,不得有分裂黨、鬧獨立性及小組織行為和陽奉陰違的兩面行為,都必須服從于全黨統一的最高原則。凡有因為暫時原則分歧與政策分歧而違反黨的紀律者,一切黨員,一切黨的組織,都不得隨聲附和,都必須與之進行堅決的但是恰當的斗爭。 我們黨是一個廣大群眾性的黨,在黨內建立優良作風,確立模范標準,是十分必要的。因此,黨章規定:對于成績優異的黨員,給予獎勵。凡是在工作中,在敵人的法庭上,在與敵人的斗爭中,在黨內斗爭中,表現了自己是完全忠于黨的事業--人民事業者,成為遵守黨與革命政府紀律之模范者,在實現黨的綱領和決議中富于創造性者,出色地完成黨的任務,取得人民群眾的真誠擁護者,不論是黨員個人或黨的組織,均給予獎勵。獎勵的方法,可以是當面的獎勵,可以是當眾的獎勵,并傳布其事跡與經驗。也可以其他方法獎勵。
凡不執行中央與上級機關的決議及違犯黨章、黨紀者,黨章規定給予處分。處分的方法,對于整個組織,就是:指責,部分改組其領導機關,撤銷其領導機關并指定其臨時領導機關,解散整個組織并進行黨員的重新登記。這種處分,是在整個組織或該組織的整個領導機關違犯黨的紀律或有其他特殊重大情節時采取的。
對于黨員個人的處分:是當面的勸告或警告,當眾的勸告或警告,撤銷工作,一定時期的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在我們黨內,不只是規定有處分,而且規定有獎勵,這也是這次修改黨章的特點之一。
黨章規定:開除黨籍,是黨內的最高處分。各級黨的組織,在采用這種處分時,應保持高度的慎重。不可以把黨內的處分與黨外的處分混淆起來。在黨內對于黨員的處分,只能以開除黨籍為最后手段。除此以外,不得再采用其他手段。除非是該黨員犯了國家的法律,由政府機關依法處理外,在黨內不能有涉及國家法律的行政上的處分。
黨的組織在決定處分任何黨員時,應盡可能使被處分者親自到會,進行辯護。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可在本人缺席的會議上作出決定。在處分后,應將處分的理由正式通知被處分者。被處分者對處分不服時,可以要求復議,要求改變處分,黨的組織應細心考慮被處分者的這種要求,加以復議。被處分者如要向上級機關申訴,各級黨的組織不得抑止,并須援助其上訴。
不執行決議,違犯黨章、黨紀的黨員,應受處分。各級黨的組織有完全的權力對這種黨員給予處分。但各級黨的組織在給予這種黨員以處分時,應分別各人所犯錯誤的不同情況來分別處理,而不可以平均處分。比如,有些人是因不明黨章、黨紀,不了解黨的政策與決議而犯錯誤者,另外有些人則明知故犯;有些人所犯錯誤,僅屬私人生活性質,并不直接違犯黨章、黨紀和黨的政策與決議,而另外有些人則是直接違犯黨章、黨紀與黨的政策和決議;有些人在犯了錯誤之后,經過批評指出,即誠心改正,而另外有些人則在批評指出后,仍不改悔。因此,各級黨的組織應分別這些情況,給以不同的結論。對于前一種人的結論應比較寬大,而對后一種人的結論應比較嚴格。
對于黨員的處分,在該黨員從事實上改正錯誤之后,即可取消。或者處分錯誤,處分與事實不符,經證明后,即應取消。
黨章規定:黨的監察委員會的任務,是決定或取消對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訴。監察委員會的組織,在中央認為必要與可能時,即行組織之。監委的組織細則與工作細則,以及各級黨的組織對黨員給予處分的手續等,由中央制訂頒布之。
黨章規定:黨獎勵黨員的積極目的,是教育黨員與人民群眾,并教育受獎者本人,是為著建立黨內的優良作風,確立黨員的模范標準,而不是提倡黨內的風頭主義。過去因為革命競賽及勞動英雄與模范工作者的運動,引起黨員中某些錦標主義、風頭主義的情緒,以及驕傲自滿的情緒,這是錯誤的。今后必須防止之。
黨章指出:黨處分黨員的積極目的,也是教育黨員與人民群眾,并教育受處分者本人,是為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而不是實行黨內的懲辦主義。這種指出是必要的,因為過去某些黨的組織對于犯錯誤的黨員,僅僅簡單地著重組織上的處分,而忽視思想上、政治上的教育,忽視從思想上、政治上幫助犯錯誤的同志改正錯誤,因而妨礙黨員在被處分以后,徹底明了自己錯誤與改正錯誤。這在今后必須注意改正。
九 黨的嚴肅性與靈活性
毛澤東同志在他的政治報告中,指出了我們黨與其他一切政黨的區別。這是極端重要的。為了要領導一個十分嚴重的、有四萬萬七千五百萬人口的中國民族的大革命到勝利,沒有一個在原則上十分嚴肅的、區別于其他一切政黨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政黨,是不能設想的。中國人民現在正處在接近于打倒日本侵略者與建立新中國的前夜。一方面,我們黨必須聯合全國一切革命階級和一切民主黨派去爭取勝利;另一方面,我們黨必須嚴整自己的隊伍,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提高自己的嚴肅性,與其他一切政黨分清界限,才能保持自己的獨立性,才能不與其他政黨混淆,才能提高別人,領導群眾。
我們黨是無產階級的馬克思主義先鋒隊,它的世界觀與思想方法--辯證唯物論與歷史唯物論,是區別于一切其他階級的。它在中國目前的革命中,是無產階級的革命民主派,它不只是與大地主、大資產階級和自由資產階級相區別,而且也與小資產階級的革命民主派相區別。小資產階級革命民主派的革命理論、革命方法和革命的最終目的,都與無產階級的政黨根本相區別。由于小資產階級的散漫性、動搖性和沒有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思想作武器,他們常常不容易認清敵人、認清朋友,不能組織足以戰勝敵人的革命隊伍和正確指導人民的革命斗爭。這些,就是我們在目前民主革命中,在政治上區別于小資產階級革命民主派的所在。在組織上,我們黨為人民服務的鐵的紀律和正確的群眾路線與自我批評,也是區別于其他一切階級的。只有當我們能夠從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把自己和其他一切階級區別開來的時候,我們才能成為無產階級的先鋒隊,才能正確地去聯合別人,又提高別人。這就是說,求同必先立異。不立異,就不能正確地求同。不立異而去求同,就必然變成投降主義。
我們的這種立異,不是宗派主義的立異,而是馬克思主義的分清界限,以便強有力地去團結一切民主階級與民主黨派。
無產階級的先鋒隊,不獨與其他一切階級應該分清界限,就是與本階級的群眾也必須分清界限。就是說,我們黨員--無產階級的先進戰士,必須與普通的罷工工人有所區別,與普通的要求減租減息的農民有所區別。我們的黨,必須與職工會有所區別。即使在黨內,也是一樣。如果黨內發生了機會主義,存在各種非無產階級的思想和主張,我們黨員也必須與這些東西分清是非,分清界限。我們的黨員,只有當他們能夠從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把自己和其他一切階級分子、特別是和小資產階級革命分子的思想在黨內的反映區別開來的時候,他們才能成為自覺的無產階級的先進戰士,他們才能去改造別人,提高別人。
這就是我們黨的原則上的嚴肅性。
我們黨從來就是一個嚴肅的黨,所以它能實現自己在中國人民革命中的任務。而在目前時期的目前任務之下,我們黨更加需要提高自己的嚴肅性,才能實現我們在中國人民革命中今后更加偉大而復雜的任務。因此,我們這次修改的黨章,就特別表現為一個高度嚴肅的黨章。這是我們黨的目前任務和環境所要求于我們的。
我們黨必須有原則上的嚴肅性,但在實施原則時的具體工作中又必須有高度的靈活性。無產階級的先鋒隊,必須與本階級的群眾和全體勞動人民建立極密切的聯系,必須與所有各革命階級及革命黨派建立革命聯盟,必須在革命行動中同廣大群眾和必要的同盟者一道前進,因此,它必須有靈活性。為了前進,在一定的具體情況下,它必須善于向自己的同盟者和群眾作具體的有益的讓步、妥協和等待。它必須繞過橫在革命道路上的一切暗礁,必須善于配合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與部分利益,配合各種斗爭形式與組織形式。就是說,它決不應該使自己的原則上的嚴肅性與宗派主義、孤傲態度相混淆。然后,它才能去領導別人,提高別人,實現人民的解放。這就是說,必須求同,立異而不求同,就必然變成宗派主義。
我們的靈活性,是在一定原則之下的靈活性。無原則的所謂靈活,超出原則的讓步與妥協,原則上的模糊與混亂,是錯誤的。黨的原則,是一切政策與策略變動的標準和尺度。黨的原則性,是靈活性的標準和尺度。比如,為最大多數人民的最大利益而奮斗,是我們一個不變的原則,這個不變的原則,是測量我們一切政策與策略變動是否正確的標準和尺度,一切合于這個原則的變動,都是正確的,一切不合這個原則的變動,都是不正確的。這就是說,我們要和別人求同,不是放棄原則去求同,不是從原則上降低自己去求同,而是在堅持一定原則的基礎上去求同,而是以逐步地提高別人到自己的原則高度為目的去求同,而是從群眾和同盟者現有的經驗和水準出發,逐步地去提高他們的覺悟、提高他們到共產黨所主張的一定綱領的水平去求同。換句話說,是以提高別人為目的的求同,而不是以降低自己為目的的求同。
這就是說,我們的靈活性,必須密切結合于黨的原則上的嚴肅性。
我們黨現在正處在中國人民爭取抗日建國大勝利的前夜。所有黨員,除開以最大的熱情和最大的勇氣去爭取勝利之外,還必須有最高的理智與最冷靜的思考去準備我們各方面工作的進步與轉變,要使這種進步與轉變是主動的、自覺的,而不是被逼的、不自覺的。我們這次修改的黨章,也是估計到了這種情況的。在黨章上強調了原則上的嚴肅性,同時又照顧了行動上和工作中的靈活性,就是不只估計了我們黨現在的情況,同時又估計了將來的情況而決定的。我們這次修改的黨章,不只是在現在的情況之下應該而且能夠實行,就是在日本侵略者已被打倒、中國人民建設新民主主義國家時,也是能夠實行的。
擺在我們黨面前的,是偉大的光明的前途,是新的復雜的艱巨的任務。全黨應該在毛澤東同志提出的政治方針與組織方針之下,根據本大會通過的新的黨章,迅速地、嚴格地整編自己的隊伍,磨煉自己的組織上的武器,以便全黨都能毫無遺憾地去率領最廣大的人民群眾克服一切困難,爭取歷史上空前偉大的勝利。
我們大會通過的黨章,將是一個能夠保證中國民族與中國人民獲得勝利與解放的黨章。
最后消滅日本侵略者!
獨立、自由、民主、統一與富強的新中國萬歲!
中國民族與中國人民解放萬歲!
我們黨的領袖、中國民族與中國人民革命斗爭的舵師--毛澤東同志萬歲!
(根據劉少奇:《論黨》排印。此報告一九五○年一月經作者校閱,改名為《論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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