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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沿海地區糾紛突出
新京報:土地問題這個新的焦點,有什么特征?
于建嶸:我在社科院就此做過專題研究,是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國家社科基金課題組和國家軟科學重大項目課題組聯合做的。
首先是,沖突的當事方和以前不一樣了。以控告方來說,在抗稅的時候,沒有一個村級組織參加抗爭,都是農民自發進行抗爭。現在,村民聯名仍然是最為主要的形式,不過一些村級組織已成為了重要的控告方。
這主要是由于一些非法征地等爭議中,有的村級組織與農民的利益表現一致,村級組織有可能成為維權主體。
新京報:那被控告的一方呢?
于建嶸:也有很大變化,在農民稅費爭議中,被告方主要集中在鄉村兩級組織。其中鄉鎮政府是最主要的被告,市縣很少成為被告主體。但在土地問題上,農民的控告對象已到了縣、市、省,甚至到了國土資源部。這是過去沒有的。
新京報:據你們的調查,哪些地方的土地糾紛更嚴重?
于建嶸:主要在沿海發達地區,浙江、山東、廣東、福建等地比較突出。這些地方農民,主要的控告對象是縣、市政府,爭議多是圍繞征地展開。
而在中部地區的安徽、河南等地,控告的對象主要是鄉鎮及村級組織,爭議也是圍繞侵犯農民土地承包權展開,比如土地分配不公等。
新京報:農民因為土地維權的主動性,與以前有什么變化?
于建嶸:農民抗稅最重要的一個方式就是讓政府找不到人,但失去土地的農民會主動走到你面前。
農民維權方式升級
新京報:你們的研究方式是通過與農稅時期的比較得出的,現在的沖突激烈程度與以前比如何?
于建嶸:激烈多了。在稅費爭議時代,最主要的抗爭方式也就是上訪、相互宣傳等,但在土地糾紛中,農民動輒就到縣、市政府部門門口或被征土地上靜坐、游行示威甚至到高速公路、鐵路上靜坐。
沖突變得激烈,與警察的沖突也時有發生。農民抗稅時,中央是明文規定禁止使用警力的。但在土地糾紛中,我們看到經常有地方政府動用警力對付抗爭的農民。
新京報:看到過你提的一個說法,說現在農民維權是“以法抗爭”,為什么提的是“以法”而不是“依法”?
于建嶸:這個我專門寫過文章,“以法抗爭”是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歐博文教授提出的,“依法抗爭”是香港中文大學李連江教授提出的。
“以法”是直接意義上的以法律為抗爭武器,“依法”是間接意義上的以法律為抗爭依據。“以法抗爭”是抗爭者以直接挑戰抗爭對象為主,訴諸“立法者”為輔;“依法抗爭”則是抗爭者訴諸“立法者”為主,直接挑戰抗爭對象為輔,甚至避免直接挑戰抗爭對象。
在“以法抗爭”中,抗爭者更多地以自身為實現抗爭目標的主體;而在“依法抗爭”中,更多地以立法者為實現抗爭目標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