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機構改革方案獲中央批復 將設44個工作部門
新華網上海10月20日電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最近正式批復上海市機構改革方案,這是中共中央、國務院批準的第一個地方機構改革方案。經過調整,上海市政府將設置工作部門44個,其中,辦公廳和組成部門23個,直屬機構21個,另設部門管理機構6個。
據悉,上海市此輪機構改革目的是進一步調整優化上海政府部門的組織結構,主要調整包括:
組建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將上海市經濟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職責、上海市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上海市信息化委員會的相關職責,整合劃入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不再保留上海市經濟委員會、上海市信息化委員會。
組建上海市商務委員會,將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的職責、上海市經濟委員會的內貿管理職責,整合劃入上海市商務委員會。上海市糧食局由上海市商務委員會管理。不再保留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由合署辦公調整為分別設置。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和上海市國家稅務局繼續實行合署辦公。
組建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上海市人事局的職責、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上海市醫療保險局的職責,整合劃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建上海市公務員局,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不再保留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上海市政府直屬機構調整為部門管理機構,由上海市衛生局管理。
組建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將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的職責、上海市農業委員會的參與指導郊區城鎮規劃建設的職責、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的重大工程規劃建設和資金安排等職責,整合劃入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不再保留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組建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將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的職責、上海市港口管理局的職責、上海機場集團的空港地區行政管理職責、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的路政管理職責,整合劃入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不再保留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組建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將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的住房建設管理和房地產市場調控、物業行業管理等職責,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的動遷管理職責,整合劃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不再保留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組建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將上海市城市規劃管理局的職責、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的土地和礦產資源管理職責,整合劃入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不再保留上海市城市規劃管理局。
組建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將上海市綠化管理局的職責、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的職責,整合劃入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不再保留上海市綠化管理局、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
此外,調整方案還包括上海市海洋局和上海市水務局合署辦公,上海市環境保護局由市政府直屬機構調整為市政府組成部門,上海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調整為上海市司法局內設機構,上海市監察委員會更名為上海市監察局,上海口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更名為上海市口岸服務辦公室,上海市旅游事業管理委員會更名為上海市旅游局,將上海市社會服務局職責劃入上海市相關部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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