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執法計劃
(一)針對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行動
1.開展打擊利用互聯網侵犯知識產權專項行動,嚴厲查處網絡侵權盜版行為,凈化網絡市場。
2.開展旅游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查處涉外酒店等場所銷售假冒盜版產品行為。
3.繼續開展 “反盜版天天行動”,深挖非法光盤生產線和非法出版物倉儲窩點,進一步加強對出版物市場和印刷、復制企業的管理工作。
4.組織開展奧運保障行動,重點清理整頓音像市場, 下發查繳目錄,切實加大對假冒盜版行為查處力度。
5.開展對音像、網吧、網絡音樂和網絡游戲的整頓工作,組織全國文化市場執法交叉檢查,督辦、查處全國文化市場重大案件。
6.突出重點地區、重點環節、重點商品和重點時段,深入開展保護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專項行動,為舉辦奧運會創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7.繼續開展打擊“傍名牌”專項行動,選擇重大、典型和有影響的案件,做好督促、檢查和落實工作。
8.開展“打擊假冒,保護名優”活動,加大對名牌產品及名牌企業的保護力度。
9.開展“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為名牌企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10.開展主要類別地理標志產品的監督抽查活動,打擊假冒地理標志的行為。
11.開展以整治印刷、復制和運輸環節為重點的專項行動,對圖書、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制品及電腦、電子市場進行全面檢查,重點追查盜版制品的生產源頭,深挖非法印刷窩點和非法光盤生產線,嚴厲查處參與盜版盜印、非法刻錄活動的企業。
12.開展以清理出版物市場為重點的專項行動,圍繞奧運會籌備、舉辦,反復清查書報刊、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經營場所,重點檢查城市街區、旅游景點、交通樞紐、賓館飯店等部位,嚴格清理銷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攤和無照經營者。
13. 繼續開展打擊非法預裝計算機軟件專項行動,鞏固計算機軟件預裝管理成果。
14.組織奧運會期間的打擊盜版集中行動。
15.開展“雷雨”專利專項執法行動。
16.開展“天網”專利專項執法行動。
(二)加強日常執法
1.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建立國內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發布制度。
2.印發可隨時更新的《知識產權保護查驗手冊》,為海關查驗人員查獲侵權嫌疑貨物提供信息支持。
3.以食品、藥品商標和涉農、涉外、馳名商標及地理標志為重點,加大行政執法力度,遏制商標侵權假冒行為。
4.按照“打防并舉”的方針,在知識產權保護執法中實現對侵權產品的快速鑒別。
5.理順版權行政執法與文化綜合執法的關系,加強與文化綜合執法部門的分工合作,提高版權執法效率與執法質量。
6.加大對盜版教材教輔行為的查處力度,嚴懲制作、銷售盜版教材、教輔讀物行為。
7.以經濟發達?。▍^市)和中心城市為重點地區,以軟件和網絡為重點領域,加大版權執法力度,著力改善版權保護環境。
8.加大對以軟件作為基本生產資料的經營性企業的監管力度,建立“黑名單”制度,推進企業軟件正版化工作。
9.開展執法考核評價工作,督促地方加大執法力度。
10.編印《知識產權執法信息》,交流執法經驗,提高執法能力。
11.召開全國知識產權局執法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指導地方執法工作。
三、審判工作計劃
1.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針對知識產權案件特點,選擇、推薦相關領域專家擔任人民陪審員,發揮專家在特殊案件審判中的專業優勢和獨特作用。
2.針對新民事訴訟法實施后再審案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重點研究統一的再審案件聽證程序規則,切實有效解決“申訴難”問題。
3.研究審理“反壟斷”民事案件急需解決的突出問題,為配合反壟斷法的施行,必要時下發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反壟斷法、做好反壟斷案件民事審判工作的專項通知。
4.召開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座談會,總結全年的工作,解決實踐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分析面臨的新形勢,統一司法政策。
5.針對近年來著作權審判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召開專題研討會,研究和統一有關法律適用的標準,調研信息網絡傳播權及相關權利保護問題。
6.在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出臺后,根據需要召開專題研討會,討論知識產權審判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及難點問題。
7.與農業部聯合舉辦“全國農業植物品種權執法工作研討會”,研討植物新品種權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實踐中的突出問題。
四、機制建設計劃
(一)完善部門協作和區域互動的工作機制
1.加強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成員單位間的聯系與配合,認真落實聯席會議、信息通報、個案協商等制度,研究解決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
2.推動建立跨區域知識產權保護合作機制,加大對跨區域侵犯知識產權案件的查處力度。
3.建立知識產權刑事保護協作機制,暢通刑事案件的轉交、辦理渠道,加大刑事保護力度。
4.建立知識產權刑事保護的案件通報、調研培訓、表彰獎勵等長效機制,有效整合執法資源,建立打、防、控相結合的知識產權刑事保護體系。
5.繼續按照《關于在打擊侵犯著作權違法犯罪工作中加強銜接配合的暫行規定》的要求,加強版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
6.完善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部級聯席會議制度,積極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
7.進一步完善涉嫌商標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制度。
8.發揮商標行政執法區域協作組織的作用,進一步促進商標行政執法的區域協作。
9.促進專利行政執法區域協作機制建設。
10.進一步加強國家專利產業化工程體制機制建設。
(二)健全預警、維權和監管機制
1.制定并發布《信息產業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綱要》,完善行業知識產權預警機制。
2.建設企業海外維權工作機制,建立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管理、預警、應急處理和爭端解決機制,妥善處理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提高我國企業保護自身知識產權的能力。
3.研究制定《企業境外參展知識產權保護指導意見》,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黑名單制度和參展企業知識產權誠信評價體系,逐步健全和完善規制企業海外參展知識產權保護的制度。
4.加快推進網絡文化市場計算機監管平臺建設,開發全國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網上辦公系統,提高文化市場監管效能。
5.建立海關向企業反饋執法情況機制,鼓勵和督促企業積極配合海關執法。
6.加大展會商標監管工作力度,對展會上認定的商標侵權企業實施長效監管。
7.在全國大中城市推廣“商標授權經營制度”,對成規模的商品批發零售市場進行制度化、規范化商標監管。
8.大力推進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對假冒偽劣產品做到快速發現、快速處理、快速通報、快速預警。
9.加快版權網絡監管平臺建設,充分發揮技術手段在保護版權、打擊侵權盜版中的作用,提高版權行政執法的工作效率。
10.充分發揮反盜版舉報投訴電話“12390”及國家版權局反盜版舉報中心的作用,完善版權舉報獎勵制度,充分調動版權執法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積極性,建立投訴、舉報案件的受理、辦理快速反應機制。
(三)加強執法監督機制建設
1.充分運用高科技手段,在全國范圍內推動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網上銜接,信息共享”機制,發揮其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更大作用。
2.加大對地方檢查機關的監督指導力度,推動各地檢察機關依法及時批捕、起訴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
3.指導各級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加強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監督,切實糾正和防止在知識產權執法領域存在的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現象。
4.加強對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標準、證據等問題的研究,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規范化。
(四)探索和完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機制
1.繼續加強各級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建設,整合知識產權審判力量,切實發揮司法保護的整體效能。
2.結合工作實際,探索開展與專利復審委員會等知識產權專門機構的人員交流。
3.進一步完善全國法院系統知識產權裁判文書上網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建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信息員制度。
4.啟動調研工作,對檢察機關內部成立專門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辦理機構進行充分論證。
(五)增強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服務能力
1.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工作的指導意見》,加強管理,健全機制,積極拓展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功能。
2.啟用“12312語音呼叫系統”,建立上下一體的工作網絡。
3.建立舉報投訴服務中心間協作機制,發揮50個舉報投訴服務中心的協同效應和整體優勢。
4.繼續延伸網絡,推動舉報投訴服務中心進駐“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軟件園”、“國家出口創新基地”、“國家級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以及重點市場。
5.推動舉報投訴服務中心與重點企業建立聯系制度,提供針對性服務。
6.繼續推動舉報投訴服務中心進駐展會,完善工作機制。
7.實施舉報投訴服務中心開發區、服務外包示范區等工作站人員持證上崗制度,舉辦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業務提高班,建立對工作人員的遠程教育制度。
8.修訂《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考核評比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考核評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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