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系統、具體闡述我國2008年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措施,有效指導全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辦公室會同工作組成員單位制定了《2008年中國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從十個方面對全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進行了部署,共包括280項具體措施。
立法方面,修訂、制定24個涉及商標、版權、專利以及對外貿易和海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辦法,起草制定5個司法解釋;執法方面,針對印刷復制、互聯網、出版物市場等重點環節開展16個專項整治行動,采取11項措施加強日常執法,嚴厲查處假冒盜版、網絡侵權等行為;審判工作方面,采取7項措施,有效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大司法保護力度;機制建設方面,采取36項措施,推動完善部門協作和區域互動的工作機制,健全知識產權預警、維權和監管機制,加強執法監督機制建設,探索完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機制,進一步增強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服務能力;宣傳方面,采取62項措施,通過開展大型宣傳活動、錄播節目、召開新聞發布會、舉辦論壇等多種形式,營造全社會知識產權氛圍;培訓教育方面,通過制定實施培訓規劃、編寫培訓教材、舉辦各類培訓班和講座等27項措施,對基層執法司法人員、企事業單位人員、法律工作者和中小學生進行知識產權培訓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采取27項措施,通過考察、培訓、對話、研討會等形式加強交流,擴大合作;推進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方面,采取17項措施,引導企業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增強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參與競爭的能力;為權利人服務方面,采取25項措施,健全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完善信息服務網絡;專題研究方面,針對熱點問題確定23個專題,對知識產權法律適用及保護和管理體系進行研究。
2008年中國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全文)
一、立法計劃
(一)修訂、制定有關商標、地理標志保護和反不正當競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1.加快《商標法》修訂進程。
2.加快《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修訂工作。
3.配合《商標法》修改,適時啟動《商標法實施條例》的修改工作。
4.推動《商標代理管理條例》的立法進程。
5.制定《商標授權經營管理辦法》。
6.修改《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
7.制定《地理標志保護條例》。
8.發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實施細則》、《地理標志產品標識標注管理規定》、《境外地理標志產品注冊管理規定》。
(二)修訂、制定有關著作權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1.啟動《著作權法》第二次修訂的調研工作,提出修改建議。
2.完成《廣播電臺電視臺法定許可播放錄音制品支付報酬辦法》的制定工作。
3.完成《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辦法》的起草工作。
4.制定《卡拉OK節目內容管理辦法》。
5.制定《國有著作權管理辦法》。
6.修改《作品登記辦法》,制訂《著作權合同備案辦法》。
7.修改《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
8.制定《著作權集體管理審批和監管辦法》。
9.加快《教科書法定許可付酬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定許可付酬辦法的制定工作。
(三)修訂有關專利保護的法律法規
1.完成《專利法》的修訂工作。
2.啟動《專利法實施細則》的修訂工作。
3.加快《中藥品種保護條例》的修訂工作。
4.配合《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的實施,加快對相關配套管理辦法的起草工作。
(四)制定、修訂有關對外貿易和海關知識產權保護的規章
1.研究制定《與進出口貨物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辦法》。
2.研究制定《與對外貿易許可合同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辦法》。
3.加快《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實施辦法》的修訂工作。
(五)研究、制定知識產權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文件
1.起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起草關于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的司法解釋,完善馳名商標司法認定備案制度。
3.配合《專利法》修訂,啟動有關專利法司法解釋的起草工作。
4.起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知識產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5.研究制定《關于辦理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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