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衛生部發布消息,我國正在著手修改限制艾滋病感染者入境的相關法律。
這些制定于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的法律,曾被寄予“御艾滋病于國門之外”的厚望。然而如今的事實證明,這些法律沒有阻止住艾滋病的傳入。
“修改法律是一件大好事,它使得我們明白,預防艾滋病要從自己的行為做起,而不是依靠國家建‘一座長城’”。一名民間防艾人士說。
將被修改的法律
“曾經有一個外國朋友問我,他如何能在中國取得治療艾滋病的藥物。我告訴他,他不能得到任何藥物。”北京愛知行研究所負責人萬延海說。
愛知行研究所是一家民間防艾組織,因為工作關系,萬延海經常接觸外國朋友。
萬延海向這個外國朋友解釋,按照中國的法律,感染艾滋病者是不允許入境的,如果他想得到藥物,就意味他要公開自己患病的情況,而他將因此被要求離境。
11月12日,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宣布,隨著對艾滋病感染途徑的認識不斷加深,我國目前正在著手修改現行的有關限制艾滋病感染者入境的法規。
在中國,限制艾滋病患者入境的法律法規分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艾滋病監測管理的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這些法律法規不但確定艾滋病感染者不得入境,且一旦發現則將被公安部門令其立即出境。
這些法律均是在上世紀80年代中后期頒布,“當時我們的思路是,‘筑起一道新的長城,御艾滋病于國門之外。”中國社科院教授、衛生部艾滋病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李楯說。
御病于國門外的愿望
“從制定這些法律時,國外就有反對意見。”中國性病艾滋病防治協會會長戴志澄告訴記者。
戴志澄曾擔任衛生部衛生防疫司(現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局前身)司長,當時衛生防疫司下屬的衛生檢疫處負責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于1989年被國務院批準,它明確了衛生檢疫機關負責阻止患有艾滋病的外國人入境。
“國際上認為這是對艾滋病患者的歧視。”戴志澄說,對這樣的批評,當時他自己也很難接受。“最初我們認為這個病就是老外的病,我國就是一個凈土,守好國門就好了。”
事實上,這樣的批評并非只是針對中國,包括美國在內的很多國家都采取相同禁止入境的政策。
戴志澄在參加國際防艾會議時,也深刻感受到國際組織對限制艾滋病感染者入境政策的抗議。
“1993年時,在荷蘭召開過一次世界艾滋病大會,大會開始就有很多人抗議,抗議美國政府。”戴志澄解釋說,這個會議最初定在美國波士頓召開,但當地法律禁止艾滋病患者入境,會議不得不轉到荷蘭召開。讓戴志澄印象深刻的是,在這次會議上,荷蘭官方表態,歡迎艾滋病感染者到荷蘭定居。
當時艾滋病在中國還是個小眾問題,戴志澄說,國內還沒有聲音反對這些法律。
“這會給我們帶來一個誤解,艾滋病是外國人的病,只要外國人不進入中國,我們就會安全。”萬延海認為,這一思路帶來的后果,是對自身防護的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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