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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11月14日電據衛生部網站消息,衛生部日前發布關于印發《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處置指南(2012年版)》(以下簡稱《指南》)的通知,《指南》指出,連續1周無新發病例,可判定為暴發疫情結束,結束后1周內,負責疫情處置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對疫情處置情況進行總結。全文如下:
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處置指南(2012年版)
一、總則
(一) 目的。
為規范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的處置和管理,提高各級機構對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的處置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及時采取各項防控措施,有效控制疫情的傳播、蔓延,保障公眾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特制定本指南。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機構及發生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的單位開展未達到突發事件標準的流感暴發疫情處置工作。
二、暴發疫情相關定義
(一)流感樣病例:發熱(腋下體溫≥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缺乏實驗室確定診斷為某種疾病的依據。
(二)流感樣病例暴發:指一個地區或單位短時間出現異常增多的有流行病學關聯的流感樣病例。
三、暴發疫情的發現與報告
(一)1 周內,在同一學校、幼托機構或其他集體單位出現10 例及以上流感樣病例,及時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向所屬地縣(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縣(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進行疫情核實。經核實確認的暴發疫情,通過“中國流感監測信息系統”報告疫情事件的相關信息(附件1)。
(二)1 周內,在同一學校、幼托機構或其他集體單位出現30 例及以上流感樣病例,或發生5 例及以上因流感樣癥狀住院病例(不包括門診留觀病例),或發生2 例以上流感樣病例死亡,經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核實確認后,應當在2小時內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三)對于報告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統的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經核實為流感暴發疫情后,所有實驗室確診和臨床診斷病例均要進行個案網絡直報,并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中進行個案病例的關聯。在“中國流感監測信息系統”中,承擔檢測工作的流感網絡實驗室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錄入疫情樣本的實驗室檢測結果。負責暴發疫情調查處置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填報“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采樣及檢測結果統計表”(附件2),并根據實驗室檢測開展情況,對填報內容進行及時更新;同時,按照要求做好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