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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紅十字醫院已被取消“紅十字”冠名。
“金字招牌”的誘惑
早些年縣紅會沒有經費,這些人道救助資金正好解燃眉之急
“很多醫院冠名‘紅十字’,是看中了紅十字會這塊‘金字招牌’。”6月7日,劉迎建說,1998年抗洪,汶川、玉樹等抗震救災中,紅十字會在老百姓心目中建立了認可度,很多愛心人士通過這個平臺做善事。
“此前,冠名紅十字醫院,門檻不高。”劉迎建說,前述文件規定醫療機構只要符合“熱愛紅十字事業,履行紅十字會義務,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對紅十字事業做過特殊奉獻”等條件,即可申請冠名。
2007年,《關于醫療機構冠名紅十字(會)的規定》和《冠名紅十字(會)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相繼出臺,2009年,湖南省紅十字會首次頒布《湖南省紅十字(會)醫療機構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臨武縣紅十字會秘書長曾慶紅介紹,此前,民營醫院申請冠名紅十字醫院,可享受相應稅費減免,而紅十字會則可收取每年幾萬元等的人道救助資金。
此前,臨武縣有2家紅十字醫院和1家紅十字門診部,每家醫院繳納人道救助基金在2萬元-2.5萬元不等。“早些年縣紅會沒有經費,出去拉救災物資都沒有錢,這些人道救助資金正好解燃眉之急。”曾慶紅說。
“紅十字醫院分兩類:‘紅十字會醫院’和‘紅十字醫院’。”陳希武解釋,前者由紅十字會創辦并命名,人、財、物歸屬紅十字會;后者由紅十字會按規定冠名。陳希武所在的湖南省紅十字會救護培訓部,即負責審批醫療機構冠名“紅十字”。
“醫院冠名‘紅十字’,可以樹立這些醫院的形象,增加病人來源,能產生經濟和社會的雙重效益,但同時具有雙重壓力。”陳希武說。
“魚龍混雜”
個別醫院利用紅十字會的名義牟利,干一些不利于紅十字會形象和宗旨的事
2011年12月6日至12月30日,湖南省紅會按相關考核文件和管理規定,采取隨機抽查等方式,進行檢查、評估。“劉迎建和陳希武分別帶隊參與檢查。”
劉迎建介紹,經報湖南省紅十字會黨組研究決定,第一批合格的紅十字(會)醫院有59家,整改28家,取消16家紅十字(會)醫院的冠名。
記者發現,被取消冠名的16家紅十字(會)醫院,原因主要有“紅十字意識不強”、“人道救助能力不足”等。
“比如益陽市安化縣紅十字醫院,是一個精神病醫院,在山溝溝里,醫院自身條件較弱,經費困難。”劉迎建說,遇到災情“抽個人都很難”,“從來沒搞過義診”。
檢查中,還發現冠名醫院“魚龍混雜,也不排除個別醫院懷有不良企圖。”陳希武說,個別醫院利用紅十字會的名義牟利,干一些不利于紅十字會形象和宗旨的事。
據記者統計,湖南省此次取消的16家紅十字(會)醫院中,超過三分之二是民營醫院,郴州市臨武縣紅十字雅美婦科醫院便是其中之一。
在去年底的檢查中,雅美婦科醫院被認為“紅十字宣傳不到位”,下鄉義診沒有圖像資料,開展義診不能組建醫療隊,“交叉考核,60分合格,雅美僅得20多分。”曾慶紅介紹,最后,因“對紅十字品牌認識不足,與人道救助宗旨相差太遠”,被取消紅十字冠名。
6月13日上午,直到本報記者追問,臨武縣紅十字會才督促雅美婦科醫院摘去“紅十字”招牌。
“湖南省對冠名紅十字醫院的清理整頓工作,一直走得比較靠前。”湖南省紅會一位負責人介紹,早在2009年,該省便對一些“沒有公益性”、“不符合人道精神”的冠名醫院進行清理。
據介紹,截至2010年底,湖南全省冠名紅十字(會)的醫療機構,已從頂峰時期的270多家減少到150家,其中,紅十字(會)醫院104家,紅十字(會)門診部42家,以及少量紅十字救護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