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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新聞:國務院要求食品從業人員集訓行業道德倫理
記者從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獲悉,為宣傳教育食品安全,該辦近日印發《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2011—2015年)》,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主要從業人員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科學知識和行業道德倫理等方面的集中培訓不得少于40小時。
《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一出,一些人提出了質疑:一是食品安全非重典整飭不可,而道德倫理畢竟“柔”得很,這是“殺牛用雞刀”;二是這一綱要有推卸責任的嫌疑,因為整肅食品市場環境主要還是公權作為,即便人人會背食品安全知識,但行動上如同“邊貪腐邊倡廉”的官吏一樣,宣傳教育有多大的社會意義?
邏輯上說,以上擔憂或者質疑顯然不無道理——譬如在添加劑事件觸目驚心之后,重慶市工商局8日在公安機關和高速公路執法總隊支持配合下,在包茂高速巴南收費站對販運活雞鴨來渝的經營戶進行檢查,查獲一起活雞銷售中添加礦物質案,現場查獲涉嫌灌注重晶石粉的活雞近千只……在言語無法表達公眾對食品安全問題的糾結與憤懣的時候,我們既希望法律等剛性規則兜底食品市場的秩序,更希望有一種震懾力能從內心深處令食品問題作奸犯科者膽戰心驚。
食品安全問題,本質是不擇手段逐利的惡行。食品安全的個案,看起來都是法律問題,于是我們不斷立法“打補丁”,但新的犯罪行為又不斷升級換代。表面看,法律是可信賴的制度;但現實又一次次告誡我們:如果缺乏對制度的信仰,一切完備的法律都可能成為繞指柔——而對于法律等規則的堅守,不是單單靠傾家蕩產的罰單等能捍衛出來的。
契訶夫說,信仰是精神的勞動,動物是沒有信仰的;只有高尚的組織體,才能達到信仰。食品安全事件此起彼伏,印證了一些企業不擇手段的逐利,而這,決不只是食品領域一家的“感冒”。我們對安全的信仰、我們對市場交易的信仰、我們對人性與良善的信仰、我們對社會公平與正義的信仰……在食品安全問題之外,同樣需要堅守。
道德倫理可能是不靠譜的,但道德倫理有時又是最靠譜的。如果我們連道德倫理都不要了,還能指望什么完成社會內心的自我救贖。
有一點是肯定的,與食品安全談倫理永不為遲。但是,怎么談、談什么,需要公權與法律秉持一種嚴峻的姿態。 (鄧海建 作者系媒體從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