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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思奇
民以食為天,悠悠萬事,惟此為大。
可近些年,從“三聚氰胺”到“瘦肉精”,從“地溝油”到“染色饅頭”,這“天”不敢說塌了,起碼是千瘡百孔。吊白塊饅頭、蘇丹紅鴨蛋、避孕藥黃鱔、硫磺腐竹……種種匪夷所思的有害食品,讓許多國人悲嘆:我們到底還敢吃什么?
餐桌不安,國必不寧。為保衛餐桌,國家付出了艱苦努力。幾年來,對食品安全底線的屢屢失守,媒體的呼吁不可謂不痛心疾首,政府的查處不可謂不嚴厲堅決,企業的整頓不可謂不深入徹底,但苦口婆心的道德規勸也好,嚴懲不貸的法律威懾也罷,都未能阻遏食品安全問題接踵發生。
“餐桌保衛戰”屢戰屢敗說明,現有的提高生產者銷售者道德自律、加強監管部門落實責任、“重典治亂”的治理思路一定是遺漏了些什么。
我們希望回答,為什么同是中國食品企業,出口到國外的產品就比內銷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要好?是不是企業越大,越有利于食品安全?
我們認為,食品加工行業較重的稅負和一味求大的行政引導思路,都不利于打贏“餐桌保衛戰”。
據了解,現在,許多農產品加工企業和食品加工企業稅賦較重,生存艱難。目前農產品加工業進項抵扣稅率13%,深加工的銷項稅率與一般工業品一樣,均為17%。由于存在進項抵扣,農副產品深加工企業即使沒有增值,僅保本銷售,但從賬面上看,仍需繳納增值稅。農產品加工行業具有較強的季節性,在具體操作中,稅務部門均據進貨和銷售的發票扣稅,人工成本開支無發票可抵扣,這樣一來,對于勞動密集型的農副產品加工企業,稅收就顯得較為沉重。
內銷稅負重,農產品和食品加工企業只得將目光轉向出口,通過退稅來提高收益。而要出口,就必須選用最好的原料、對質量進行最嚴格的把關,以符合進口國家或地區的標準,開拓和穩定市場。這種稅制安排,導致中國出口到國外的食品比內銷食品質量和安全性都好,價格反而便宜。
此外,國內的連鎖商場、大賣場,基本被國外各種品牌所壟斷,進入的門檻畸高,一般的企業內銷很難打入那些連鎖商場、大賣場,這樣就只能通過不正規的渠道銷售。銷售渠道不正規,競爭又非常激烈,許多企業為了生存,就鋌而走險,以次充好、甚至用有毒添加劑來降低成本。
數以萬計的農產品加工內銷企業面臨艱難的生存環境,許多企業之所以勉為支撐,是由于企業的地皮年年升值,企業與銀行都把“寶”押在隨著城鎮化推進,不久的將來土地能夠“變性”,由工業用地變為商業或住宅用地,賣地皮來償還銀行的貸款。如果中國的大量食品加工企業要依靠房地產業才能獲得最后的“解脫”,這種狀況下形成的企業心態,食品安全焉能不出問題!
現在,一些專家和政府部門認為,提高生產企業的準入門檻是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正道。可是,幾年前的“三聚氰胺”和最近的“瘦肉精”事件,就發生在如假包換的大企業身上。這說明,這一思路是存在問題的。可是,最近完成的對于乳制品生產企業的整頓,就以提高準入門檻為準則,要求生產企業必須配備相應的檢測設備,業內人士稱:“小企業投入資金要400萬,而大企業投入則要上千萬,大批資金本就緊張的乳品企業將會被淘汰。”這些奶企一旦因此關張,人們不得不擔心,原來為這些奶企提供原料的大批養牛場、大量奶農,會不會在奶業“前所未有的大洗牌”中,淪落為監管空白地帶的黑奶場、黑工廠?這樣是會保障食品安全,還是會危害食品安全呢?
食品生產銷售點多、線長、面廣,監管不易。單純依靠加強執法或指望通過消滅中小企業來提高安全性,無法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問題頻發的現狀。要形成保衛餐桌的長效機制,唯有綜合運用執法、稅收、加強行業自律等手段,為食品企業創造寬松的良性競爭環境,才能為潔凈的餐桌,提供制度保障。(作者為北海市委宣傳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