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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建立食物中的“安全標準”,首先要知道人體能夠承受多少的量
“安全標準”是人為制定的,依照的是目前所獲得的實驗數據
有的有害物質幾乎只來源于某種特定的食物
生活中,常聽到“某某食物中的某有害物質超標了多少”的說法,細心留意的人會發現:同一種有害物質,在同一種食物中,不同的國家,“安全標準”不盡相同。
這個結果實在“荒誕”:有害物質以某個含量存在于某種食物中,在一個國家是“安全”的,在另一個國家卻是“有害”的?“安全標準”的意義,是低于它就“安全”,超過它就“有害”么?
要回答這些問題,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安全線”是如何劃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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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人體能承受多少
任何有毒有害物質,都需要在一定的量下才會對人體產生危害。要建立食物中的“安全標準”,首先要知道人體能夠承受多少的量。
理想情況下,是要找到這樣一個量:當人體攝入的這種物質低于這個量時,就不會受到損害;而高于這個量,就有一定的風險。這樣的一個量,被定義為“無可測不利影響水平(no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簡稱NOAEL)”。
在實際操作中,NOAEL的確定并不容易。
首先,“損害”如何界定?人體有各種生理指標,每一項指標都有正常的波動范圍,如何來判斷發生了“損害”呢?
其次,出于人類的倫理,我們不能明知一種物質對人體有害,還拿人來做實驗,讓實驗者吃到受害的地步。
多數情況下,是用動物來做實驗。
首先,喂給動物一定量的目標物質,跟蹤它在體內的代謝和排除情況。如果該物質很快被排出,那么問題就要簡單一些。
在一定的時間內(比如幾個月)喂動物不同的量,檢測各項生理指標,以沒有動物出現任何生理指標異常的那個量為動物的“最大安全攝入量”。
如果這種物質在體內有積累,就會比較麻煩,需要考慮在體內積累到什么量會產生危害,然后再計算每天每公斤體重能夠承受的最大量。
由于動物和人不同,這個量還得再轉化成每公斤體重的量,并除以一個安全系數(通常是幾十到一百,有時甚至更高),來作為人的“安全攝入量”。
舉一個通俗的例子。用某種物質喂老鼠,幾個月之后,每天喂的量少于10毫克的那組老鼠都沒有問題,而喂20毫克的那組老鼠中有一兩只出現了不良反應,那么10毫克就是這次實驗得到的“安全上限”。
假如這些老鼠的平均體重是100克,那么每公斤體重能夠承受的量就是100毫克。用這個數據來估算針對人的“安全上限”:如果采用100的安全系數,那么“安全標準”就定為每公斤體重1毫克;如果采用50作為安全系數,“安全標準”就定位為每公斤體重2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