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家住銀川市興慶區月牙湖鄉海陶南村的李小龍繼10月底領了139元的甲流醫療報銷費后,興慶區新農合管理中心又為其追加報銷了159元醫療費。據了解,李小龍是興慶區甲流患者享受新農合醫療費報銷的第一人。
今年10月中旬,李小龍被確診為甲流,治療共花了1336.28元。因李小龍患病時所住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還沒有被確定為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李小龍出院1天后,興慶區新農合管理中心按照相關政策及時為其報銷了139元住院費。12月中旬,因政策調整,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被確定為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興慶區新農合管理中心隨即依據新的政策,決定為李小龍再次追加報銷醫療費159元。
防控甲流期間,興慶區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時將甲流患者治療費用納入新農合報銷補償范圍,同時擴大了興慶區新農合救治范圍。興慶區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詳實的報銷制度:對于甲流患者的門診就醫,通過門診統籌或家庭賬戶等形式給予報銷補償;對于住院治療的患者,根據疫情和救治工作的需要,在入出院標準、定點醫療機構選擇等方面適當放寬條件;對符合《甲型H1N1流感診療方案(2009年第三版)》的藥品和診療項目等,可以適當放寬使用和支付范圍;甲流抗病毒藥品納入新農合報銷補償范圍。(馬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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