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攝像頭記錄交接全程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廣州市兒童醫院。醫院的正門(位于人民路)緊連候診大廳,不能通行任何車輛,只供患者和醫務人員步行出入。而醫院的后門,則是救護車和院內機動車進出的通道。由于外來車輛不能隨意進入醫院內,若有重癥的病人需要由家屬自行開車接走,由護工將病人用擔架車推至此門口,再由家屬接至自己的車上,也在情理之中。在后門口,有一攝像頭正對著,可完全記錄下交接的全過程。甲流重癥患兒此前就住在離后門較近的住院樓4樓感染科隔離病房,該樓也配有電梯。
記者詢問醫院內的一位負責保衛的工作人員。他介紹,這個后門一般到晚上七八點就關了,但如果有急救的需要,或有醫生開的放行條,或由醫護人員陪同,還是可以開放的。記者問家屬有無可能由醫院接走患兒尸體,這位工作人員回答說,沒有可能。病人一旦去世,尸體必須交由殯儀館處理,不能交給家屬。醫院與殯儀館之間有協議,醫院對此管理也是很嚴格的。
院方:目擊者的說法有出入
記者致電廣州市兒童醫院副院長龔四堂,提出希望能看下醫院后門的監控錄像,以還原事實真相。龔四堂院長回答說:“監控錄像已封存,與目擊者的描述有一定出入,警方已介入調查,他們公布的結果將更為公正、客觀。”
當記者詢問兒童醫院院長夏慧敏對家屬的話的看法時,夏慧敏回答:“你們信嗎?你們要相信我們是黨的醫院、社會的醫院,會盡可能救助的。在病房里,我們的護士累得直哭,你們應該多報道。”
最后,市兒童醫院辦公室負責人馮光強出面,代表院方表達了三點意見:一是有媒體報道與事實不符;二是醫院自始至終都是按照法律和規定在工作;三是真正的結果要等待警方公布,醫院不便多說。
至于患兒出院時是否已死亡,他回答說是否死亡是需要一系列的依據的,并不是說摸上去身體涼了就是死了,比如患兒的心電監護記錄就可以證明。患兒入院時就是重癥,按照常規會下病危通知書的,但醫生始終認為是有救治希望的,應該有20%的希望,甚至在孩子出院前,醫生還請示領導,希望挽留救治。至于出院程序,按照常規操作,是在病區門口或護理站交接,并開具放行條,除非家屬有要求才送至門口。
當事醫生:不希望媒體滋擾
昨日記者還致電了為患兒治療的感染科負責人徐毅。記者剛說明身份,電話那頭的他語氣急促。他激動地說:“作為醫生,我就說一句話,我們每天都在沒日沒夜地搶救孩子,希望你們多報道我們這些,讓我集中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救活更多的孩子吧。”說完,就掛了電話。
廣州市衛生局新聞發言人熊遠大接受采訪時說,目擊者的依據是什么?沒有依據的話就要承擔責任。他還說,如果已經簽了《自行出院通知書》就說明出院時是有生命體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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