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7日電 從即日起,中國各甲型H1N1流感定點三級醫院或三級綜合醫院、有備案的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且通過有關部門資質認定的醫療機構將開展甲型H1N1流感檢測工作,有關費用按照下發的《關于甲型H1N1流感醫療救治費用問題的通知》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今天,中國國家衛生部網站發布了《關于醫療機構開展甲型H1N1流感病毒檢測工作的通知》,決定在醫療機構中開展甲型H1N1流感病毒檢測工作,以便及時有效地對甲型H1N1流感病例進行明確診斷、分類管理并采取及時的醫療措施,早期發現、診斷和救治可能發生的甲型H1N1流感重癥病例。
《通知》要求,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轄區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工作需要,決定本轄區醫療機構是否開展此項工作,開展甲型H1N1流感病毒檢測工作的醫療機構必須符合“甲型H1N1流感定點三級傳染病醫院、三級綜合醫院;在設區的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的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必要時,衛生行政部門可組織對擬開展檢測的醫療機構進行現場考核;通過衛生部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聯合組織的PCR實驗室資質認定”等條件。
對于具體的檢測工作,《通知》指出,對出現流感樣癥狀的易成為重癥病例的高危人群,重癥與危重病例中疑似病例與臨床診斷病例,因其他疾病需住院治療同時伴流感樣癥狀的病例,已住院治療需鑒別診斷的病例等重點人群,醫療機構要及時采集標本,并送相關機構進行檢測。同時,醫療機構開展甲型H1N1流感病毒檢測,必須使用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試劑,嚴格按照核酸檢驗國家標準和《臨床檢驗操作規程(第三版)》執行,并及時將檢測到的重癥、危重及死亡病例留存的陽性標本或提取的病毒核酸送當地國家級流感監測網絡實驗室進行病毒分離和后續基因測序等工作。
《通知》最后強調,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在醫療機構開展甲型H1N1流感病毒檢測前,要組織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當地國家級流感監測網絡實驗室,對醫療機構開展甲型H1N1流感病毒檢測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開展相應檢測工作。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醫療機構要加強對甲型H1N1流感病毒檢測工作的監督管理,切實做好實驗室生物安全和質量控制工作,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