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目錄》為什么要增加用藥限制?
用藥限制提高了12個百分點,并提出抗生素分級原則,以避免藥物濫用
姚宏介紹,新版《藥品目錄》的西藥和中成藥品種共2151個,其中作了843個限制,包括險種、醫療機構級別、適應癥限制等,比2004版的《藥品目錄》提高了12個百分點。
人社部明確提出,各地要加強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使用《藥品目錄》的管理,對于每一最小分類下的同類藥品原則上不宜疊加使用。對按西醫診斷開具中成藥、按中醫診斷開具西藥等不合理用藥、重復用藥和藥物濫用等,要明確相應的處罰措施并納入定點協議管理。要采取措施鼓勵醫師按照先甲類后乙類、先口服制劑后注射制劑、先常釋劑型后緩(控)釋劑型等原則選擇藥品,鼓勵藥師在調配藥品時首先選擇相同品種劑型中價格低廉的藥品。
“我們在對15萬人進行用藥調查時發現,‘三素一湯’用得最邪乎。”姚宏說,“‘三素’指的是抗生素、維生素和激素的濫用,‘一湯’指的是個別地方見人就輸液的情況。所以此次我們按照抗生素分級管理,提出分級原則,明確了哪些抗生素是在其他抗生素無效時才能用;哪些抗生素是在有細菌學支持時才能用;哪些抗生素是在急重癥或在上級醫生或醫院的指導下才能用。”
姚宏表示,人社部將和各相關部委一起,充分利用藥品使用情況基礎數據,對參保人員各類藥品用量和各項保險費用支出情況進行分析,加強對用量大、費用支出多藥品的重點監測,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采取監管措施,以加強對醫療過程中藥品濫用等不良行為的控制。
《藥品目錄》中的藥品都能報銷嗎?
甲類為保障性藥品,可100%報銷;
乙類藥品報銷比例由各地自行設定
在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里,甲類目錄是保障目錄,其中的藥品是100%報銷的。姚宏介紹:“甲類藥品目錄的確定原則是全國最貧困的縣也能用得上。我們保證每一最小分類目錄下都有藥,但是選的是較為便宜的。”據了解,《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的治療性藥品,全部列入了新版《藥品目錄》甲類藥品。
而對乙類目錄中的藥品,各地有15%的調整權。姚宏說:“最主要是考慮各地用藥習慣不同,比如北方常見風寒感冒,而南方則風熱感冒較多。”此外,各地區還可根據基金承受能力,對乙類藥品先設定一定的個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給付。也就是說,乙類藥品不一定能100%報銷。
值得注意的是,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是不分甲乙類的,全部可以報銷。中藥飲片則采用排除法,規定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藥品。而對于國家免費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藥物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項目涉及的抗結核病藥物、抗瘧藥物和抗血吸蟲病藥物,參保人員使用且符合公共衛生支付范圍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不符合公共衛生支付范圍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藥品目錄》之外的藥品,是不是就都不給報銷了?
特殊疾病和緊急搶救用藥經申報也可報銷;
還將確定談判準入的藥品類別
“孤兒病”是指患病幾率只有百萬或千萬分之零點幾的特殊疾病。按照規定,對臨床緊急搶救與特殊疾病治療所必需的目錄外藥品,將建立定點醫療機構申報制度并明確相應的審核管理辦法。也就是說,如果經申報并通過審核,此類藥品也可以報銷。
另外,本次發布的《藥品目錄》中未包括談判準入的藥品。姚宏介紹:“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藥品談判機制的有關規則,建立相應的工作組織體系,確定談判準入的藥品類別,組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藥品供應商,對臨床療效確切有重大創新價值但價格昂貴可能對基金產生風險的部分藥品品種及其費用支付方式和標準進行談判。”(記者 左 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