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含未成年人),新農合籌資水平每人每年提高到150元,其中參合農民每人每年30元。全省城鎮居民醫保籌資水平至少達到220元以上,參保城鎮居民個人繳費每人每年至少100元。
日前,江蘇省《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正式出臺,計劃到2011年,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覆蓋城鄉居民,著力為我省醫保網絡“查缺補漏”:將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納入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困難企業大集體職工參加城鎮職工醫保,取消報銷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通過諸多新政,切實減輕居民就醫費用負擔,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醫療保障
醫保覆蓋三類困難人員納入醫保范圍
2009年,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國有困難企業職工將全部納入城鎮職工醫保,在校大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醫保范圍。前一項的具體方案將在近期出臺。
2010年,參照國有困難企業醫保政策,財政補助解決全省國有困難農林水企事業職工、農墾企業職工和城鎮困難企業大集體職工參加城鎮職工醫保。在職職工按照企業參保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的標準補助參加住院醫療保險,退休人員按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上年度醫療費用人均實際支出水平補助參加城鎮職工醫保。
積極推進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醫保。
農民工可自愿選擇參保種類
對困難人員來說,更利好的信息是參保選擇更加多樣了。新醫改方案規定,對符合就業促進法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參保費用給予補貼。靈活就業人員自愿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醫保或居民醫保。參加職工醫保有困難的農民工,還可以自愿選擇參加居民醫保或戶籍所在地的新農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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