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危險的職業最需要保護
警察并不像外界想象的那樣,都是百步穿楊的神槍手,都是擒拿格斗的好手。警察除了有特警、刑警之外,還有法醫、痕檢、信息處理、后勤等文職人員。而在一些襲警案中,遭襲的恰恰是這些民警
襲警案頻頻,不僅震驚了社會公眾,也讓不少人發出了“公安為何保護不了自身”的質疑。
“群眾疑惑,實際上是對公安工作的不了解。”李玫瑾告訴記者,警察并不像外界想象的那樣,都是百步穿楊的神槍手,都是擒拿格斗的好手。警察除了有特警、刑警之外,還有法醫、痕檢、信息處理、后勤等文職人員。而在一些襲警案中,遭襲的恰恰是這些民警,他們很少與社會直接發生沖突,類似于一般機關里的辦公人員。
毋庸置疑,和平年代,警察可以說是“最危險的職業”,“天天有犧牲,時時有流血”。據統計,2001年至2006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有2718名民警犧牲,2006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有398名民警為了公安事業奉獻出了寶貴的生命,其中24人被批準為烈士。
“平均每年犧牲400人左右,每天有1.5個民警把自己寶貴的生命奉獻出來。”
李玫瑾說,“我是搞犯罪心理學的,平時和刑警接觸得比較多。他們工作起來沒家沒夜的,辦案時經常是腦袋掛在腰帶上,極其辛苦和危險。警察這個最危險的職業最需要保護,因為他們隨時都可能面對鋒利的匕首或者黑洞洞的槍口。”
記者了解到,各地公安機關尤其是基層派出所已經意識到了這一問題。
2008年,記者曾在江蘇省常州市某派出所采訪,發現該派出所將辦公區域統一劃分為窗口服務區、執法辦案區、勤務工作區、后勤保障區“四個功能區”,這樣的劃分大幅提升了民警的自我防護能力和應急處突的水平。
執法標準尚需進一步細化
警民之間有了融洽的關系,再從程序上有一套規范、科學的執法標準,大多數沖突就能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襲警案為何頻發?有人將原因歸結于警方在執法程序上的瑕疵,比如盤查不注意方式。
李玫瑾告訴記者,民警在執勤巡邏的過程之中,遇有覺得形跡可疑的人員,本身就有盤查的權力,而公民也有無條件配合的義務。
李玫瑾以親身經歷來舉例,“在2008年夏天七八月份的時候,我有一次坐飛機,機場的安檢人員要求我把高跟鞋脫掉,我很配合地做了,并且光著腳從這頭走到那頭。我沒有大叫大嚷,也沒絲毫的不悅,因為我清楚,這是為了大家的安全。大家也包括我們自己,就必須讓出自己的一部分權利。美國在‘9·11’之后也探討過這類問題,即隱私權與生命安全之間孰輕孰重的問題,最后大家選擇的還是生命安全更重要。這很正常,應該理解。”李玫瑾說,民警的盤查也是一個道理,同樣是為了整個社會的安全。事實也證明,民警每年通過盤查,破獲了不計其數的案子。
當然,反思一些襲警案,如果當時執勤民警盤問時更加注意技巧,有一套更加規范、合理的盤問程序,或許,還不至于釀成嚴重的后果。
“在現代社會里,人們的法律意識和權利意識越來越強,所以,作為警察在執法中也要改變我們以往工作中某些習慣性的簡單做法。”李玫瑾說,她在一項公安社會心理調查的項目中曾調查過“民眾對警察哪種問題最不滿”,結果,在列出的各項內容中,“警察態度生硬”被排在第一位。所以,警察在執法時,在面對被執法對象時的態度非常重要,要讓人感到警察是彬彬有禮的,是尊重對方的。同時,李玫瑾建議:警察要多學習和掌握一些現代心理學知識,尤其是社會心理學的知識,學會辨別不同性格的人。
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曾公開表示,各級公安機關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提高廣大民警做群眾工作的能力。而“會不會做群眾工作”,在孟建柱看來,關鍵是能不能做到“三懂四會”,即懂群眾心理、懂群眾語言、懂溝通技巧,會化解矛盾、會調處糾紛、會主動服務、會宣傳發動。
“警民之間有了融洽的關系,再從程序上有一套規范、科學的執法標準,大多數沖突就能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李玫瑾建議,從基層民警日常執法活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進一步細化各類執法標準,嚴密執法程序,規范執法環節,確保民警在各項執法活動中、各個執法環節上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采訪的最后,李玫瑾說,希望在這些襲警案發生之后,我們的公安機關能著力提升戰斗力和執法水平,構建和諧的警民關系,更好地履行保護人民、懲治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神圣使命。 (記者 徐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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