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兼職解禁
政策要點:公立醫院改革將變革人事制度,完善醫務人員職稱評審制度,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探索注冊醫師多地點執業的辦法和形式。
而1999年施行至今的《執業醫師法》,以注冊上崗證書必須注明執業地點的形式,嚴格限制醫生只能在人事檔案所屬醫院行醫。醫生到外地醫院執業的現象,一直被嘲謔為“走穴”。
解讀:北京大學法學專家孫東東表示,醫生和工程師,和任何技術工作者一樣,應該成為自由職業者,可以憑自己的技術才能做兼職。這也是國際醫療界普遍公認的狀態。
他認為,我國的醫療資源分配不均衡,只有取消醫生的執業地點和人才流動限制,才能讓更多患者不用長途顛簸涌向大城市大醫院。如果國家明確探索醫生多地點執業行醫,那么現行的《執業醫師法》順理成章要修改。比較現實的做法是,國家在醫改方案下出臺相關配套政策,比如制定《允許醫生多地點執業的相關意見》,先在試點城市運行。
至于政策一旦解禁后,醫生是否會為追求經濟利益而四處兼職影響本職工作,孫東東說,這個完全可以靠內部管理制度,比如對醫生的薪酬考核來解決。(記者 魏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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