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生長激素是藥品,是臨床治療需要的一種藥品。如果這種藥品如果不用在治療病人方面,而用到運動員身上的話,就變成了興奮劑。
在介紹北京奧運興奮劑生產經營專項治理工作進程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吳湞表示,按規定合法使用,可以治病救人,如果拐了彎,非法使用,那就依法查處。
我 們已對生產企業、批發企業、零售藥店采取了嚴格的檢查,頒布了“5條禁令,5個凡是”。這5條禁令是高壓線,誰也不能碰,碰到了堅決處罰。吳湞表示。
明查之外還有暗訪,吳湞說,5月份我們對6個奧運賽事城市進行了檢查,查這些藥品的來源、查這些藥品的去向,基本上符合要求。現在我們又在組織對這些產品的暗訪,只要發現有違規銷售,賣了這些興奮劑類的產品,堅決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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