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1月16日消息 衛生部今天在其官方網站發布《社區衛生工作管理制度(試用稿)》,管理制度(試用稿)規定,社區衛生機構實行首診負責制和雙向轉診制度。
管理制度(試用稿)規定, 社區衛生機構首先接診的科室為首診責任科室,接診醫師為首診責任人。首診醫師 對病人進行初步診斷,并做出相應處理,不允許任何推諉或變相推諉現象。
如遇到需要急診搶救的危重病人,應就地搶救治療;如設備、條件有限,首診醫師在應急對癥處理的同時,與上級醫院或120聯系,并護送病人到上級醫院。遇危重、疑難病人處理困難時,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它科會診,或轉診,并上報業務主管部門。
管理制度(試用稿)規定,病人病情涉及多個科室,原則上首診科室先處理,必要時請其他科室協同處理,各科室經治醫師均應詳細記錄處理經過。病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觀察室留觀,門診醫師須與有關科室醫師取得聯系并做好交接,以保證醫療安全。危重病人進行檢查、轉科、留觀、住院,均需有醫護人員護送。
管理制度(試用稿)規定,因病情需要轉院治療的病人,嚴格按照雙向轉診制度執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至少與一所大型醫院建立雙向轉診關系,簽定協議,制定實施方案和服務流程,設專人負責,確保轉診渠道通暢。社區醫生對符合轉診條件的病人,認真填寫轉診單,與上級醫院接診部門取得聯系,優先接待轉診病人,確保病人得到及時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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