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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于今年3月14日聯合下發《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銀監發[2011]22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堅持市場化原則的同時,進一步履行好社會責任,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11類34項服務收費。現就會員銀行貫徹落實《通知》的相關情況向新聞媒體通報如下。
一、《通知》要求免除的11類34項服務收費項目已基本全部免除,有關媒體報道評論提出的質疑,有的屬理解歧義,有的屬誤讀誤解。
協會一直在關注了解會員銀行貫徹落實《通知》的進展情況,于6月30日召集會員銀行座談了解相關情況,7月4-5日和9-10日對北京地區27家銀行網點進行了實地抽查,同時兩次和銀監會一起召開《通知》貫徹落實情況匯總評估會。
根據座談了解、實地抽查及匯總評估,總體情況是:自《通知》下發以來,各會員銀行積極響應,從總行到分行層層組織學習貫徹文件精神,認真梳理收費項目,加大系統改造力度,做好人手安排,在保障業務平穩運行的同時,就《通知》要求免除的11類34項服務收費項目,認真開展了流程梳理、系統改造、制度調整和人員培訓等大量工作,以全面落實《通知》要求。截止目前,《通知》要求免除的11類34項服務收費項目已基本全部免除。
由于此次免除11類34項人民幣個人賬戶服務收費項目涉及范圍廣,系統壓力大,且時間緊,在19.49萬個網點中是否有個別網點因種種原因存在個別賬戶遺漏現象,協會將持續關注并歡迎社會各界和媒體朋友監督與支持,若有發現我們會及時糾正。
至于此前有關媒體的報道評論提出的質疑,經核實,有的屬理解歧義,有的屬誤讀誤解。現摘其要者解釋說明如下:
●關于密碼掛失費問題。主要是對"密碼重置和密碼掛失的關系"存在不同的理解。《通知》要求對"密碼修改手續費和密碼重置手續費"實行免費⊥戶要求密碼重置時,銀行按照掛失處理流程,要先做密碼掛失,再進行重置密碼業務,從客戶角度看,這就是密碼重置,不應再收密碼掛失費。從銀行角度看,密碼掛失費、密碼重置手續費并非新的收費項目,一直都存在,而且屬于風險高、流程復雜的業務,部分銀行已有收取密碼掛失費10年到20年的歷史,因此認為"密碼掛失費"不在免費范圍內,所以部分國有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7月6日前還在收取〖慮到理解上的歧義,7月5日銀監會召開緊急會議,晚上銀監會銀行監管一部電話叫停工、農、中、建四大行 "密碼掛失費";從7月6日開始四大行已經不再收取。7月7日銀監會再次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執行情況及口徑,晚上三部委聯合發布新聞稿。經協會7月9日、10日再次調研北京地區15家銀行網點,均已停止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