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會計司28日發布的《我國上市公司2009年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情況分析報告》顯示,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相關會計政策,有效地限制了企業的短期行為。
報告稱,2006年上市公司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為442.70億元,2007年會計準則實施后,三年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分別為1432.64億元、3963.48億元和1689.67億元,三年平均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為2361.93億元,與會計準則實施前2006年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442.70億元相比,增長了4.34倍,大幅度地擠掉了上市公司各項資產中的水分。滬深兩市上市公司三年中基本上杜絕了長期資產減值損失轉回的情況,有效地扼制了一些企業利用資產減值損失轉回操縱利潤的行為。
根據新會計準則中或有事項的規定,2009年,1774家上市公司中有976家公司存在或有事項,確認的預計損失為504.59億元,三年平均確認的預計損失為180.93億元,比2006年確認的預計損失69.12億元增加了111.81億元,增長了1.62倍。
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準則將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投資核算方法統一改為成本法,避免了母公司在沒有現金流入的情況下分配利潤而導致現金流出,從而有效地防范了企業資金鏈斷裂的風險。本報記者 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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