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周銳)中證監近日開出罰單,對時任四川圣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佘鑫麒用死者身份證開戶進行內幕交易及短線交易兩項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中證監相關負責人20日表示,這是內幕交易查處中第一個通過推論認定的案子。
2007年2月16日,四川圣達發布2006年年報,其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21.23%,凈利潤同比增長32.62%。當日收盤,“四川圣達”大漲7.82%。佘鑫麒利用其開立并控制的證券帳戶,于2月14日買入67,800股“四川圣達”,2月16日全部賣出,獲利12.19萬元。
據介紹,為逃避監管,佘鑫麒并沒有以本人名義開戶,而是借用了一個當時已死亡七年的死者的身份證。事發后,佘鑫麒既不承認知悉內幕信息,也不承認利用他人證券賬戶買賣“四川圣達”。
中證監調查發現,佘鑫麒作為內幕信息知情人,在任職期間正常上班,不曾離崗;依其職責必然了解掌握公司的主要經營情況與財務狀況;并且涉案賬戶買賣“四川圣達”的時機與內幕信息形成、公布的時點高度吻合。同時,佘鑫麒無法提供涉案交易非本人買賣的證據。
因此,中證監最終根據證據鏈推論認定佘鑫麒知悉內幕信息并實施了內幕交易,對其給與警告,并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170346.96元、同時市場禁入3年。
該負責人表示,今后中證監將會進一步采取措施,持續加大對內幕交易的查處力度;對涉嫌犯罪者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此前有學者表示,如果能在內幕交易查處中實施舉證責任倒置制度,監管效率將大大提高。對此,該負責人坦言,從立法高度解決這一問題目前還不大現實,但如果司法部門能往前走一步的話,內幕交易的監管會有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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