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以來,擺在保險公司面前的一項緊急工作便是等待來自保監會的反洗錢摸底調研。自2007年保險業被納入反洗錢領域后,反洗錢工作已然成為了保險業開展的一項常規戰。
這是一項頗有些緊急的任務。各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近日收到了保監會稽查局發出的《關于開展保險機構反洗錢工作調研的通知》,各公司須在5月7日前匯報反洗錢內控制度、被檢查情況與相關建議等。
監管部門并未公布過保險公司洗錢的具體個案。但事實上,具體行動已經悄然展開。來自業內人士的消息顯示,2009年保險業接受了人民銀行的反洗錢檢查,保監會在此次摸底調研時特別強調各險企須匯報去年接受反洗錢檢查和處罰的情況,詳實到檢查時間、對象、內容和結果。如檢查結果為給予行政處罰的,需列明處罰原因和處罰措施。
盡管國內被曝光的通過保險將“黑錢”洗白案例幾乎沒有,但據國際上一些洗錢者的慣常做法,通常通過購買高額保險,再以退保方式得到返還金額,可將“黑錢”洗白。通過保險業進行洗錢的方式漸呈多樣化、隱蔽化、專業化趨勢,購買保險可將企業公款“洗”為個人或小團體的“小金庫”時有所聞。另外,通過購買團險方式逃避繳納所得稅的現象也屢見報端。
在此背景下,保險公司被強調要求建立反洗錢內控制度。據業內人士介紹,一般而言,反洗錢內控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客戶身份識別、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等方面的操作規程。按規定,保險公司各級分支機構也應建立專門的反洗錢部門或者指定反洗錢工作聯系人,如有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直接報送至總公司,由總公司統一向上報送。
據有關人士透露,通過前期反洗錢調研情況來看,國內保險業在完善反洗錢內控制度、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開展審計檢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同時也遇到了一些實際問題,如客戶身份識別難度大、可疑交易標準缺乏可行性等。
另外,由于反洗錢工作既增加運營成本又易造成業務流失,保險公司反洗錢內生動力不足。從制度設計上看,一些保險公司僅為應付法律規定和合規性要求,未從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角度將反洗錢的具體責任落實到位;從執行情況看,部分保險機構雖有制度建立但放松執行;從人員安排上看,具有較強反洗錢意識能達到反洗錢工作要求的人才匱乏,而且保險業人員流動性大,從人力上影響了反洗錢工作。
為此,保監會正計劃研究制定有關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的操作指引。保監會在調研通知中特別注明,保險公司應對制定上述操作指引提出意見建議,并匯報在反洗錢操作中發現的反洗錢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監管規定與保險業實際不相符或亟待細化完善的內容。
(上海證券報 黃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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