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3月10日宣布,已于近日發布實施《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明確提出“商業銀行主要負責人績效薪酬應在基本薪酬的3倍內確定”等要求。專家指出,新規的發布將有利于發揮薪酬在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和風險管控中的導向作用,促進銀行業穩健經營。
高管績效薪酬:
應在基本薪酬3倍以內
根據《指引》,商業銀行主要負責人的績效薪酬要根據年度經營考核結果,在其基本薪酬的3倍以內確定。不鼓勵商業銀行設立保底獎金,如果確有實際需要,保底獎金只適用于新雇傭員工入職第一年的薪酬發放。而商業銀行的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其薪酬總額的35%。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高管人員以及對風險有重要影響崗位上的員工,績效薪酬的40%以上應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主要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應高于50%,有條件的應爭取達到60%。此外,中長期激勵要在協議約定的鎖定期到期后支付。鎖定期至少為3年。
風險成本控制:
指標未達到要求不能加薪
根據《指引》,商業銀行應建立可持續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包括經濟效益指標、風險成本控制指標和社會責任指標。其中,風險成本控制指標至少應包括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案件風險率、杠桿率等。風險成本控制指標中,有一項指標未達到控制要求的,當年全行人均績效薪酬不得超過上年水平。有兩項指標未達到控制要求的,當年全行人均績效薪酬在上年基礎上實行下浮,高管人員績效薪酬下浮幅度應明顯高于平均下浮幅度。有三項及以上指標未達到要求的,除當年人均績效薪酬在上年基礎上實行下浮之外,下一年度全行基本薪酬總額不得調增。
銀監會表態:
定期對銀行薪酬作出評估
本次金融危機表明,許多國家金融業不當的薪酬制度安排導致了金融機構的過度冒險和逐利行為,并造成金融機構穩定性下降和行業不穩定。因此,加強對金融機構薪酬監管已成為各國金融監管當局的共識。
專家指出,《指引》的出臺有利于充分發揮薪酬在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和風險管控中的導向作用,促進銀行業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后監管部門將定期對商業銀行薪酬管理機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評估,著重評估商業銀行是否認真按照《指引》的要求落實薪酬機制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動態監測商業銀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并根據《指引》實施的具體情況組織對商業銀行風險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的現場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商業銀行在薪酬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據新華社電
銀監會:各國都發布了《指引》
近日,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就此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指引》出臺的背景是什么?當前國際社會在銀行業薪酬監管方面形成了哪些共識?
答:2009年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發布了《穩健薪酬實踐的原則》,并出臺《穩健薪酬原則的執行標準》,對金融機構薪酬制度提出了具體執行標準。2009年10月,巴塞爾委員會標準執行組薪酬項目組擬定了《薪酬原則和標準評估方法》,強調監管者在對銀行薪酬體系進行檢查時可以采取必要的監管措施。目前,瑞士、荷蘭、英國等國家已相繼開始制訂并發布本國薪酬監管的法規指引;加拿大、西班牙等國家則確定直接運用FSB的準則對本國金融機構實施薪酬監管。
問:《指引》的出臺是否意味著對商業銀行的“限薪”?
答:薪酬激勵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內容,銀行高管薪酬水平的高低應由銀行董事會決定。銀監會不是我國商業銀行薪酬的決定部門,也不是主管部門。銀監會出臺《指引》,所遵循的基本原則和有關措施都是為了督促商業銀行吸取金融危機的教訓,不斷完善商業銀行的薪酬激勵約束機制,防止激勵不當或激勵過度,與風險掛鉤不足而導致銀行員工產生冒險行為。 據銀監會網站
寧波銀行副行長
2009年薪616萬
全球金融危機之后,高管薪酬問題備受指責。對于金融類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的管理,財政部辦公廳此前向各有關單位印發《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上市金融機構高管的稅前年薪上限為280萬元。但這份規定對股份制銀行高管則沒有約束力,從目前公布的寧波銀行2009年年報看,該行一位副行長新酬已高達616萬元,遠遠超過280萬的水平。
目前,國有銀行以及全國性的股份制銀行中,除農行和光大銀行外,其他銀行均已在滬深交易所上市,另外還有一些城市商業銀行,如南京銀行、寧波銀行等也上市了。根據規定,這些上市公司每年公布的年報中,都要向投資者披露高管的薪資報酬。記者查閱2009年年報發現,目前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排名第一的是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2009年薪酬為707.4萬元,其次就是寧波銀行副行長邱少眾,薪酬高達616.3萬元,第三位是萬科董事會主席王石,590.3萬元。地產、銀行是高管收入最高的行業。而統計顯示,在已公布的年報中,上市公司2009年高管平均薪酬僅為29萬,而金融業高管2009年平均薪酬則超百萬元。
對此,南京某銀行人士告訴記者:雖然目前只有少數銀行公布了年報,但銀行高管“限薪令”只對工農中建交五大國有控股銀行高管有效,對非國有銀行并沒有作用,因此,如果還有銀行公布年報顯示,有高管薪酬超過280萬元,大家也不要奇怪。記者調查了近幾年幾大國有銀行年報披露的薪酬發現,果然2007、2008年幾大銀行高管的薪酬都在280萬元以下,比如2008年工行行長楊凱生薪酬為153.5萬元,中行行長李禮輝薪酬為154.4萬元,交行行長李軍為175.08萬元。2007年上述三人的年薪則分別為171.1萬元、171.6萬元和187.83萬元。都在280萬元以下。相比之下,一些中小銀行的高管薪酬的確令人咋舌。深發展2008年年報顯示,該行董事長法蘭克·紐曼年薪為1598萬元人民幣,而其2007年薪酬更是高達2285萬元的“天價”,2007年民生銀行董事長的薪酬為1748.62萬元,均遠遠超過280萬元。(陳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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