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持有人合法權益是根本
□本報記者 徐國杰上海報道
在2009上海基金業投資者教育系列活動主題會議上,正式發布了《2009中國基金業社會責任調查報告》,該調查共獲得10萬余網民參與調查、收集有效問卷近6萬多份。
報告顯示,參與調查的基金持有人和基金公司員工一致認為,履行基金契約責任、保護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是基金公司最根本的社會責任,而基金持有人對于基金這一投資工具的理解和認識也日益理性成熟。報告同時認為,規范經營理念在上海地區的基金公司日常工作中得到了貫徹;基金公司從事公益事業,無論是對外樹立品牌形象,對內激勵員工發展,還是增加市場競爭力,都具有積極的意義。
契約責任是基金責任之本
“2009中國基金業社會責任問卷調查”是由上海證監局指導,上海地區30家基金公司共同主辦,東方財富網承辦的調查活動。本次調查分別從基金持有人和基金公司員工的角度出發,了解他們對基金業社會責任的了解和認識,及對基金公司社會責任的要求和評價,以便為基金公司社會責任的理論和實踐的進一步發展奠定基礎。
調查結果顯示,基金持有人和基金公司員工一致認為,基金持有人和基金公司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基金公司社會責任最重要的內容,履行基金契約責任,保護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是基金公司最根本的社會責任;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構建專業穩定的團隊”則得票數位列第二。不少基金持有人和基金公司員工同時表示,自覺維護市場競爭秩序也是基金公司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
報告同時顯示,占比76.2%的絕大多數參與調查的基金持有人,已經能夠準確地理解與基金公司之間的“契約關系”這一基本的權利義務關系。將近一半的基金持有人非常關注基金投資與基金契約符合的情況;而表示會認真閱讀全部基金合同的調查對象比例也接近50%,遠遠超出問卷設計者的預期。
從基金持有人反映的情況來看,基金公司在保護基金持有人合法權益上的工作得到了基本肯定。基金公司也以保護投資者利益作為基本的工作目標,基金持有人利益要高于公司利益和股東利益。基金經理在工作中,也很少出現個人利益與持有人利益沖突的情況。
基金公司專業形象基本確立
本次調查發現,盡管經歷了2008年的基金低谷期,基金持有人對基金公司的評價還是偏向正面;而在針對基金公司形象描述的關鍵字中,“專業(65.2%)”,“誠信(53.4%)”和“規范(47.8%)”分別占到了前三位。
規范經營理念在上海地區的基金公司日常工作中也得到了貫徹。調查結果顯示,79.7%的基金公司被調查員工表示自己充分了解自己所在崗位的風險和合規要求,80%以上的投研人員表示其獨立性受到了尊重。而報告認為,投研團隊研究和投資的獨立性是否得到尊重是體現基金公司規范運營的重要標準。
不過,不少基金持有人仍對基金公司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期許。目前,基金公司信息披露及其機制是金融機構中最充分和最完善的。但是,認為非常充分和比較充分的基金持有人比例仍然只有不到50%,并期待基金公司能夠進一步加大相關信息的披露。
基金持有人也已經具備比較成熟信息甄別的能力。如在針對基金產品的判斷依據中,“歷史分紅情況”,“長期業績表現”成為基金持有人判斷基金產品價值的最重要依據;且基金持有人并不看重明星基金經理和短期業績,這也為基金公司提高信息披露的效果指出了方向。
銷售適用性貫徹有待加強
除了關注投資者對基金公司投資運作的契約符合度、基金信息披露及時性和完備性等方面的看法,本次問卷還對投資者教育工作的傳播渠道和落實情況進行了調查。
調查結果指出,“客服熱線”、“在線客服”和“信函”依舊是基金持有人同基金公司交流的三大主要渠道,而現場交流活動所占比例仍然較少。但對基金公司而言,在投資者教育工作上的思路應該更加開闊,在一切可能的溝通渠道上植入和體現投資者教育的理念,改善服務,提高效率。
報告同時顯示,基金持有人最希望基金公司提供的資訊信息的排序依次是:“投資策略報告”,“個人理財建議”,“公司動態”,“個人賬戶信息”和“新基金信息”。而在現實中,一般而言,基金公司會更多地給基金持有人提供旗下基金產品的信息。因此,充分了解投資者興趣、針對性地傳播投資理財知識,將是基金公司信息傳播工作的重點所在。
不過,對于業界普遍關注的“基金銷售適用性”原則貫徹情況,調查結果卻并不令人滿意。
其中,57.3%的基金持有人認為銷售適應性原則并沒有得到充分的貫徹,認為“有介紹但未提供測試”的基金持有人也占31.8%。而從基金公司調查問卷來看,基金公司員工過高地估計了基金銷售渠道如銀行對銷售適應性原則的貫徹力度,并有37.6%的員工認為“貫徹很充分”。這表明,基金公司對于銷售渠道的控制力和影響力仍有待加強。否則,基金行業將無法貫徹和落實正確的工作原則。
樂觀看待中國基金業發展前景
根據《2009中國基金業社會責任調查報告》,上海地區基金公司整體呈現積極健康向上的工作作風,基金公司員工具有比較明確的職業規劃目標,對自身具有較高的期望,以努力完成工作作為最重要的目標。報告認為,這與該行業的監管層和行業組織的指導和示范作用密不可分,足為其他行業和地區借鑒。
此外,基金持有人對從事公益事業的基金公司也總體提出贊揚,27%的基金持有人更是表示經常從事公益事業的公司“值得信賴,傾向于購買它的產品”。而對于基金公司員工而言,52.9%的參與調查人員認為這樣的公司是“值得信賴的基金公司,可以托付”。
對此,東方財富網董事長兼CEO表示,這說明基金公司從事公益事業,無論是對外樹立品牌形象,對內激勵員工發展,還是增加市場競爭力,都具有積極的意義。當前,賑災救災和投資者教育仍然是基金公司社會公益事業的主要內容。但基金公司作為一種投資性機構,應當在文化、環保、教育等領域發揮更大的作用。
上海證監局另外指出,伴隨著基民人數的持續增長和基金行業總體資產管理規模的不斷擴大,忠實履行社會責任、切實保障持有人利益已經成為基金業獲得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性因素。他們期待調查報告的出爐能夠幫助上海地區乃至全國基金業更好地梳理基金公司社會責任的內容、達成行業共識,從而推動中國基金業健康、快速、持續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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