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晨報11月13日訊 保險公司的業務總監和代理人,從上下級關系發展為同居情人,兩人為此不惜拋家棄子,遠赴外地"發展",并在不到4年的時間內,用假保單詐騙客戶1500余萬元保險金。記者昨天獲悉,上海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以合同詐騙罪對兩人提起公訴。
多拿傭金埋下禍根
2003年5月,泰康人壽保險公司要在上海設立分公司,已在保險業摸爬滾打了3年的周永峰應聘成功,擔任泰康人壽上海分公司籌備服務部的經理兼業務總監。要保住職位,周永峰必須完成兩個指標:一要招聘數十名的代理人,二要完成上百萬元的保費。
周永峰利用人脈很快完成了第一個指標,但第二個指標卻一直沒有完成。"要吸引大客戶,只有許諾高額的收益回報。"為此,他根據公司的政策進行了仔細測算:如果在客戶一年后退保殘值的基礎上,加上代理人的傭金、服務部經費、管理津貼、當年度分紅等,承諾一年后給客戶10%的收益是可以實現的。
在由周永峰親自面試招聘的代理人中,有一位是他以前的同事,也是"紅顏知己",叫張霞,比周永峰小10歲。將張霞招至麾下后不久,兩人就開始同居。周永峰讓張霞幫忙物色有實力的大客戶。
張霞很快就聯系上了自己的中學老師,并通過這位老師認識了在一家大型商場擔任董事長的王女士。"有一種保證金保險的理財項目,年回報率為10%,且該險種的額度有限,不向社會公開發售。"面對張霞的極力推薦,王女士與同事心動了,買了100萬元的該保險產品。一年后,王女士和同事順利退保,得到了10%的收益率。但王女士并沒有取現,而是選擇了繼續投保。
但實際上,周永峰為多獲取代理人的傭金,將這100萬元保費分到了若干個代理人的名下,并講明,只是名義掛靠,公司返還的傭金實際仍然歸屬周永峰。但一年后,有些代理人卻沒有按約定將傭金交給周永峰,他就只能自己貼錢兌現客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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