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市場的活躍,給許多投資者帶來了難得的機會。值得關注的是,有些非法機構或心術不正的人,利用投資者渴望翻盤或急于獲利的心理,從事非法證券交易活動,編造子須烏有的虛假信息,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兜售所謂“原始股”、“海外上市股”,提供“黑馬股票”、“強勢個股”等“內部信息”,騙取投資者錢財。
據了解,這些非法證券活動與昔日相比,招數翻新,手段隱蔽,因而欺騙性更強。這些騙術的主要方法是:
其一,非法發行股票與非法集資交替進行。有些投資者參加了某公司的高息非法集資,當集資款到期后,公司沒錢償還,就會隱瞞公司經營不善的真相,花言巧語,極力勸說投資者將集資款和利息轉為該公司股票,并宣稱公司股票馬上就要在海外上市,上市后就會帶來幾倍于本金的投資收益,以逃避清退集資款的困境。
其二,騙取投資者信息。非法中介機構常常令其業務員以投資顧問的身份,向投資者及其家人詢問其家庭理財狀況、收益情況,和投資者“拉”家常,套近乎,借此打消投資者的戒備心理,在騙取信任的同時,收集到大量投資者個人信息,為其日后布局埋下伏筆,伺機非法向居民推銷未上市公司股票、股權證,或非法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
其三,編造“內部消息”。為了讓投資者上當,不法分子花樣百出:在非法從事證券咨詢活動中,不法分子有的鼓吹他們采用的是私募基金拉抬股票的方式,掌握內幕消息,接受他們的咨詢保證能賺錢;有的冒用某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等合法機構的名稱;有的非法網站謊稱是“中國證監會授權單位”、“正規網站ICP備案”,并宣稱機構有實力且有信譽保證,以所謂的“精確的市場預測”、“強力的個股推薦”等,吸引廣大投資者的注意力。在非法發行股票、代理買賣未上市公司股票活動中,不法分子“許諾”其股票即將在海外上市,一經上市,便可獲得幾倍于本金的投資收益,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蠱惑群眾購買所謂的“原始股”和“即將在海外上市的股票”。
其四,所留信息均屬虛假信息。不法分子鼓噪的“投資公司”、“咨詢公司”大多是未經注冊的虛假公司,提供的公司辦公地點也不存在,當投資者要求面談時,他們拒絕提供所在的場所,或只有在熟人的介紹下才肯接受面談;不法分子利用電信部門提供的虛擬電話業務,把異地預付費手機號碼捆綁到虛擬電話上,與受害人聯系;開辦網站,開通虛擬電話業務,開立銀行賬戶等多借用、收購他人的身份證件甚至是偽造假身份證,并在異地利用ATM機取款或消費,以此來迷惑受害人,逃避公安部門打擊。
俗話說: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投資者只要保持清醒頭腦,增強法律意識,掌握基本要素,就完全能夠防范欺詐風險。比如,如果股票發行或者轉讓采取了廣告、發布會、說明會、網絡等公開方式,就要先看其是否取得證監部門的核準,沒有證監部門的核準文件,就可以認定為非法發行股票;倘若中介機構從事證券承銷、代理買賣活動,就要了解其是否取得了證監部門批準的相關證券業務許可,否則就是非法經營證券業務;假若對有些情況心中沒底,不妨查閱相關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有無證監部門核準頒發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證書》,只要登陸中國證監會網站查詢即可。還有兩點應該牢記,一是要求所謂證券投資咨詢或理財人員出示其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證書,然后再登陸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進行核實。二是不能輕信口頭承諾,如中介機構允諾可簽訂合同,也要先詳細了解這個中介機構是否存在,是否有證券業務許可證,并向證監部門核實。特別需要提醒的是,在情況不明時,千萬不要向機構或個人交款,以避免經濟損失。(劉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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