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客戶資料管理
第三十條期貨公司在交易結算系統中維護的客戶資料應當與報送統一開戶系統的客戶資料保持一致。
監控中心應當對期貨公司報送保證金監控系統與統一開戶系統的客戶姓名或者名稱、內部資金賬戶、期貨結算賬戶和交易編碼進行一致性復核。
第三十一條監控中心應當根據統一開戶系統,建立期貨市場客戶基本資料庫。
客戶姓名或者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和客戶期貨結算賬戶戶名之外的客戶信息,監控中心應當根據不同的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分別維護。
第三十二條期貨交易所應當定期向監控中心核對客戶資料。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中國證監會依法對期貨市場客戶開戶進行監督檢查。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對期貨公司客戶開戶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監控中心應當依據本規定制定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的業務操作規則,并報告中國證監會。
監控中心應當建立健全相應的應急處理機制,防范和化解統一開戶系統的運行風險。
第三十五條期貨公司、證券公司違反本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采取責令限期整改、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監管措施;逾期未改正,其行為可能危及期貨公司穩健運行、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責令期貨公司、證券公司暫停開戶或辦理相關業務。
第三十六條期貨交易所、監控中心的工作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辦事,公正廉潔,保守期貨公司和客戶的商業秘密,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牟取不正當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期貨公司、證券公司違反本規定的,依照《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八條期貨交易所、監控中心違反本規定的,依照《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的規定進行處罰、處分。
第三十九條期貨交易所、監控中心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的,依照《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八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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