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監會摸底調查,首日可能有50~100家企業申請
傾向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電子信息、環保節能、現代服務等領域的企業
據新華社電 中國證監會20日正式發布創業板申請文件準則、招股說明書準則及相關公告。據此,自7月26日起,證監會將受理創業板發行申請。
重點關注六大行業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由于很多企業可能會搶先在第一天遞交材料,為防止擁堵情況,特別把首日定在周日,從9時至17時接收申請,周一起則恢復正常,僅在工作日接收申請。
據證監會此前對保薦代表人所做的摸底調查,預計有50至100家企業會選擇首日上報,但這也取決于保薦機構最終的決定。
關于兩個保薦代表人推薦一家企業的規定,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說,這為了在創業板啟動初期確保質量,同時,防止推薦企業過多帶來的一哄而上的市場風險。今后,將根據創業板市場運行情況決定是否對該項規定作適當調整。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多數市場人士認為,創業板應多吸納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電子信息、環保節能、現代服務等領域的企業及其他領域成長性特別突出的企業,以及在技術、業務模式上創新性比較強、行業排名靠前和市場占有率較高的企業上市。對此,證監會將予以關注。
主板公司轉投不優先
由于目前在包括中小板在內的主板市場排隊等待IPO審核的企業有400余家,不少企業想轉而申請到創業板上市,以求加快上市速度。
對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已申請在主板發行上市的公司,在符合創業板發行條件和創業板市場定位的前提下,可自主選擇轉申請到創業板發行上市,但應按有關規定,先撤回主板申請,在履行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完善申請材料后,進行創業板發行申請材料的申報。特別需要指出的是,證監會對轉申請企業與新申請企業同等對待,沒有受理和審核上的特殊安排。
另外,在初期,創業板企業的股票發行與承銷與主板企業一樣,未來將視情況決定是否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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